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2015年9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财法〔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我部“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事项,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决定将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1.财政部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财政部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3.财政部门调整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财 政 部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
财政部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其他共同 |
设定依据 |
处理 |
备注 |
1 |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 | 国土资源部 |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
取消 |
今后不得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
附件2
财政部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其他共同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人力资源 |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职发〔1995〕54号) | 取消 |
附件3
财政部门调整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 |
改为后置审批 |
2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 |
改为后置审批 |
3 |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
改为后置审批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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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监 会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5〕35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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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15年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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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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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5〕78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的修改,“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审批”、“保险代理机构动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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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法〔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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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2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将设立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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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布《黑龙江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省级初审和国家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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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内各司局、部属各事业单位,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财税博物馆,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西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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