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18676605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7008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975805人,增长47.05%,年平均增长率为3.93%。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7185023户,集体户822658户,家庭户人口为15977731人,集体户人口为2698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5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各区人口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区人口

11个区中,人口超过300万人的区有1个,在2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区有2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区有6个,少于100万人的区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64.81%。

分区域[3]看,中心城区人口为6337811人,占33.93%;外围城区人口为11621110人,占62.23%;生态片区人口为717684人,占3.84%。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区中,有10个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区依次为:白云区、番禺区、天河区、花都区和南沙区,分别增加1520333人、893528人、809395人、697307人、586685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中心城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5.80个百分点,外围城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6.63个百分点,生态片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8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中心城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和天河区,外围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增城区,生态片区指从化区。

[4]指各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9866005人,占52.83%;女性人口为8810600人,占47.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46上升为111.98。

二、各区人口性别构成

11个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区有7个,在105-110之间的区有2个,在105以下的区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590189人,占13.87%;15-59岁人口为13955818人,占74.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30598人,占11.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60333人,占7.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4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15个百分点。

二、各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区有10个,在60%-65%之间的区有1个。

6个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1个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2721175人,16-59岁人口为13824832人。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人口受教育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944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097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058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7310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9228人上升为2727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2923人下降为220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127人下降为294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724人下降为1377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84年提高至11.61年,11个区中,8个区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769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965人,文盲率[4]由0.95%下降为0.58%,下降0.3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11个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096724人,占86.1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79881人,占13.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4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152290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144082人,流动人口为937882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我市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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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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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18676605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7008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975805人,增长47.05%,年平均增长率为3.93%。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7185023户,集体户822658户,家庭户人口为15977731人,集体户人口为2698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5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AG-ES2024-09-10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各区人口情况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区人口 11个区中,人口超过300万人的区有1个,在2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区有2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区有6个,少于100万人的区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64.81%。 分区域[3]看,中心城区人口为6337811人,占33.93%;外围城区人口为11621110人,占62.23%;生态片区人口为717684人,占3.84%。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区中,有10个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区依次为:白云区、番禺区、天河区、花都区和南沙区,分别增加1520333人、893528人、809395人、697307人、586685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中心城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5.80个百分点,外围城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6.63个百分点,生态片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0.8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中心城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和天河区,外围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增城区,生态片区指从化区。 [4]指各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RAG-ES2024-09-10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9866005人,占52.83%;女性人口为8810600人,占47.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46上升为111.98。 二、各区人口性别构成 11个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区有7个,在105-110之间的区有2个,在105以下的区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RAG-ES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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