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为523118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691707人相比,减少460527人,下降8.09 %,年平均增长率为-0.84%。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1833292户,集体户56848户,家庭户人口为4935439人,集体户人口为2957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全市9个县市区(含荆州开发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在 6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4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少于4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
表2-1 各地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3]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市 | 5231180 | 100.00 | 100.00 |
荆 州 区 | 563398 | 10.77 | 9.73 |
沙 市 区 | 504893 | 9.65 | 8.62 |
荆州开发区[4] | 190084 | 3.63 | 2.31 |
江 陵 县 | 278192 | 5.32 | 5.44 |
松 滋 市 | 654762 | 12.52 | 13.46 |
公 安 县 | 747134 | 14.28 | 15.48 |
石 首 市 | 473707 | 9.06 | 10.14 |
监 利 市 | 1120822 | 21.43 | 20.43 |
洪 湖 市 | 698188 | 13.35 | 14.40 |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县市区中,荆州开发区、沙市区和荆州区的常住人口有所增长,分别增加58564人、14295人、964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州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4]荆州开发区托管沙市区联合街道、西湖街道、鱼农桥街道和江陵县滩桥镇。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市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664658人,占50.94%;女性人口为2566522人,占49.0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了0.03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9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县市区有 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105以上的县市区有3个。
表3-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市 | 50.94 | 49.06 | 103.82 |
荆 州 区 | 50.03 | 49.97 | 100.13 |
沙 市 区 | 50.00 | 50.00 | 99.998 |
荆州开发区 | 51.54 | 48.46 | 106.36 |
江 陵 县 | 51.12 | 48.88 | 104.60 |
松 滋 市 | 49.97 | 50.03 | 99.87 |
公 安 县 | 50.06 | 49.94 | 100.22 |
石 首 市 | 50.22 | 49.78 | 100.89 |
监 利 市 | 52.10 | 47.90 | 108.79 |
洪 湖 市 | 52.58 | 47.42 | 110.86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各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市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794357人,占15.19 %;15-59岁人口为3197386人,占61.12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39437人,占23.69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66475人,占16.5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长1.9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10.7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8.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6.68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5231180 | 100 |
0-14岁 | 794357 | 15.19 |
15-59岁 | 3197386 | 61.12 |
60岁及以上 | 1239437 | 23.69 |
其中:65岁及以上 | 866475 | 16.56 |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9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3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4个。
9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 8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 市 | 15.19 | 61.12 | 23.69 | 16.56 |
荆 州 区 | 11.20 | 67.54 | 21.26 | 14.90 |
沙 市 区 | 12.68 | 65.37 | 21.95 | 15.37 |
荆州开发区 | 12.58 | 69.09 | 18.32 | 12.44 |
江 陵 县 | 14.38 | 61.15 | 24.48 | 17.24 |
松 滋 市 | 13.21 | 59.22 | 27.57 | 19.82 |
公 安 县 | 13.61 | 59.53 | 26.85 | 18.92 |
石 首 市 | 15.49 | 60.85 | 23.66 | 16.59 |
监 利 市 | 19.99 | 57.85 | 22.16 | 15.19 |
洪 湖 市 | 16.86 | 59.61 | 23.54 | 16.24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840890人,16-59岁人口为3150853人。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市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491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981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20023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2136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31人增长为1022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549人增长为150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588人下降为3827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455人增长为27171人。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 大学 (大专及以上) |
高中 (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全 市 | 10225 | 15098 | 38278 | 27171 |
荆 州 区 | 22982 | 16592 | 34798 | 19132 |
沙 市 区 | 21236 | 22630 | 32631 | 16952 |
荆州开发区 | 10759 | 23023 | 39955 | 19311 |
江 陵 县 | 6954 | 11993 | 39700 | 29874 |
松 滋 市 | 7915 | 15782 | 40799 | 28637 |
公 安 县 | 7839 | 14743 | 39878 | 29356 |
石 首 市 | 8695 | 14955 | 36872 | 28590 |
监 利 市 | 5004 | 10619 | 40010 | 32385 |
洪 湖 市 | 7270 | 14552 | 38239 | 29065 |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1年增加至9.29年。
9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市区有2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9年以下的县市区有4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593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5217人,文盲率[4]由4.41%下降为2.79%,减少1.62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9个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04346人,占55.5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26834人,占44.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87644人,乡村人口减少948171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3.0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05361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10523人,流动人口为84308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1814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2494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460402人,增幅为77.6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99583人,增幅为89.76%;流动人口增长360819人,增幅为74.8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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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全市人口情况[1]荆州市统计局荆州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9日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为5231180人。 | RAG-ES | 2024-09-11 |
二、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691707人相比,减少460527人,下降8.09 %,年平均增长率为-0.84%。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 1833292户,集体户56848户,家庭户人口为4935439人,集体户人口为2957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4人。 | RAG-ES | 2024-09-11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1] 荆州市统计局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