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恵清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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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23:37

夷恵清和论

伯夷不降其志,不辱其身,非其君不事,非其人不使,乃至饿死而不顾,是以孟子谓之清。栁下恵辱其身,降其志,不羞汚君,不辞小官,乃至三黜而不去,是以孟子谓之和。若校之圣人之道,可以进则进,可以止则止,是天下之是,非天下之非,出挛拘之域,不敢滞于物,通塞若水,变化若龙,动之谓圣,静之谓道,非可以一善目,非可以一行称,安肯立?人之朝,黜而不羞,耻武王之粟,饿而至死。故曰。彼之所行皆一方之士也。若即而评处在于清和。互有短长。请列而辩之。彼伯夷者。揭标表不㓕蹈臣子之所难行。信道之笃执之如山。嫉?之心?之如鬼。清风所激有心必动。此其所长也。至于传之泛爱易之随时。圣人之权济物之义。岂止未暇。亦将有妨焉。若栁下惠,辱己以求利物,㓗身以事无道,唯斯人是哀,唯吾道是存,薰莸虽同,河济不杂,此其所长也。至于无道则隠,乱邦不居,而饮盗泉,食人粟,垂傲物之迹,近寛身之仁,又君子所不由矣。则清和之用于与夺,功虽均,然清之流,矫于前而激于后,使万年乱臣贼子惧,贪夫?人耻,且众人之所难为者也。和之迹,疑于徃而敝于今,使夫偷苟之軰有容,贪利之徒得语,且众人之所易为者也。颜回曰:舜何人也?孟轲曰:谓其身不能,是贼其身。夫然,则士之率性饬躬,立志希古,当以圣人为凖的,中庸为慕尚。力苟不足,寕中止焉,则清与和皆非通道,不可准则。若循迹而辩,以矫俗为心,不得已愿附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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