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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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8:36
跋
四库著录总目称原书五卷,凡十二篇。篇名散见于永乐大典者,祇存其九:曰沿革,曰省舍,曰储藏,曰修纂,曰职掌,曰选任,曰官联,曰恩联,曰禄廪。是本仅存三卷,凡六篇。除官联、选任、修纂外,有书籍校雠国史,为四库本所无,意必可补其阙矣。而庸知不然。武英殿聚珍本与是本篇次不符即篇名相同,而所收各条属于他篇者。亦比比皆是。如沿革篇内阑入原书官联第一第六条。储藏篇内阑入书籍第五至第八第十二条。修纂篇内阑入书籍第十九条。校雠第二第五第八第十第十二条。国史第九条。职掌篇内阑入官联第五第七至第九第十二条。选任篇内阑入国史第七条,惟官联篇未见他类。然是本官联篇凡十二条,第二条聚珍本未录。选任篇凡十三条,第五、六条未录。修纂篇凡十五条,第四、第九、第十一至第十四条未录。以此推之,其他六篇必多遗佚,且所录各条有不完者,有分合错乱者。顚倒讹夺,不胜枚举。然大典编辑无緖,纂修四库诸臣裒辑丛残,凭空排比,得此已非易易,固不能执是本以相责也。是本遇宋讳、玄、铉、桓、完、勾、购、愼等字多阙。末笔必自宋本传录。然有可疑者,卷首进书申省原状。何以特阙。书凡十有二篇。六字,五卷何以作三卷?南宋馆阁录依是书体例编纂,其篇目亦以沿革省舍储藏居前。而是本何以卷一即为官联,选任次第。亦嫌未合。意者影写之时,原书仅存三卷,状文已被剜改,卷第亦有移动,写官依样描画,故致有此舛误。若如黄复翁言为影写者所为,则何不并将书凡十有二篇六字,改为书凡六篇,反尽泯其痕迹乎?是可见此六字原书久作空白矣。原书每卷之上中下字,黄氏指为书贾所塡,细辨诚信聚珍本,校勘殊愼,有可以纠正是本者,别撰校记,附印如左。海盐张元济
卷次 叶,次 行次 本书。 聚珍本一 三 后九, 其秘书省事亦掌 为下有之字。为四 前十, 而兰台亦所藏之, 亦下有有字。书五 前十 其书省 其下有秘字。后八 则所掌祠祭祀版 祀作祝
而已。
十三 后二, 自后五六岁不出 官,作宦仕官。二 十三。 后十王钦若检校太师, 王上有加字。十四。 前一 直集贤院,初暐初作祈。后四景祐一年︵一为 一作元,注谓当作二二字之半形︶ 年
三 一, 后三知制诰范果, 果作杲。六。 前八 请出御集钱解其 钱作笺义。七, 后五天章阁待讲, 待作侍。后八 内殿承制正从礼, 正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