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右狱尽心堂记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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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9:48

洪州右狱尽心堂记

世称臯陶以刑事舜,其后封于蓼、六。至春秋时,其国先亡,以为用刑者之戒。余独以为不然。汉于公、袁安、郭躬皆以决狱阴功,遗福子孙,至取卿相,封侯累世。孰谓臯陶明允笃诚,而以刑乏祀哉?盖君子常患泽不得施,与施焉不遽及物。若持法之平,司人之命,不择位小大,皆得以行其志者,惟刑为然。使吾聴讼如召伯。折狱如子路。哀矜如曽子。君子怙焉。小人惧焉。虽世世获福可也。然君子亦岂先虑已祸福。议人之生死哉。期无愧而巳矣。吾友萧适用恢疎乐易人也。始吾与之游。得温厚之气于眉?间。每讯报爰书。不以诿吏。平反决谳。必以其情。诸罹文法者皆不恨。余知其以刑受福也。他日斸废圃。立屋数楹。列美荫于前。为亭对峙。而求说于余。余以为王制刑者侀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禹思天下之溺。犹已溺之。稷思天下之饥。犹已饥之。盖古之君子。于人无所不用其志。今吾与子一杯相属于此,亦思有向隅悲泣,满堂为之不乐者乎?亦思有箠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者乎?亦思有禁系之中,寒不得衣,饥不得食者乎?古之循吏,鲜不以仁成名,酷吏鲜不以刑取祸。轻视民命,以喜怒行之,几何其不挽弓自射也!故余书以遗适用。幷告后之君子,毋为舍福取祸,必无愧于心,然后可以乐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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