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五 宋书三十五
共 3998字,需浏览 8分钟
·
2024-02-04 16:06
志第二十五 宋书三十五
臣沈约新撰
州郡一
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兖州
兖州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㪅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兖州,海、岱为靑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雝,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二州。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雝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所部如故。及三国鼎跱,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吴又分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后又分凉、雝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自夷狄乱华,司、冀、雝、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竝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靑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竝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靑、冀二州治贑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寔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筭,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隠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
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
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
领肥乡、
元城
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隷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堂邑二郡,
高阳领北新城、
博陆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竝?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吴,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邨是也。晋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鬭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竝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建徳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顺帝升明元年复旧。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于濳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后汉徙治阴陵县。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歴阳、
当涂、逡道诸县。二年,复立钟离县。竝二汉旧县也。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闲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竝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吴平,民各还本,故复立焉。其后中原乱,胡宼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宼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晋乱,省襄城郡,以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襄垣令,其地本芜湖。芜湖县,汉旧县。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上党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党县并襄垣。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宣城太守,晋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阳立。领县十。户一万一百二十,口四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陆五百。宛陵令,汉旧县。
广徳令,何志云:“汉旧县。”二汉志竝无,疑是吴所立。怀安令,吴立。
宁国令,吴立。
宣城令,汉旧县。
安吴令,吴立。
泾令,汉旧县。
临城令,吴立。
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石城令,汉旧县。
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太末令,汉旧县。
乌伤令。
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临海太守,本会稽东部都尉,前汉都尉治鄞,后汉分会稽为吴郡,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孙亮太平二年立。领县五。户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六。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陆同。章安令,续汉志:“故冶,闽中地,光武更名。”晋太康记:“本鄞县南之回浦乡,汉章帝章和中立。”未详孰是。临海令,吴分章安立。
始丰令,吴立曰始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宁海令,何志,汉旧县。按二汉志、晋太康地志无。乐安令,晋康帝分始丰立。
永嘉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领县五。户六千二百五十,口三万六千六百八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陆二千六百四十。永宁令,汉顺帝永建四年,分章安东瓯乡立。或云顺帝永和三年立。安固令,吴立曰罗阳,孙皓改曰安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松阳令,吴立。
乐成令,晋孝武宁康三年,分永宁立。横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横藇船屯为始阳,仍复更名。新安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孙权分丹阳立曰新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领县五。户一万二千五十八,口三万六千六百五十一。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陆一千八百。始新令,孙权分歙立。
遂安令,孙权分歙为新定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歙令,汉旧县。
海宁令,孙权分歙为休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分歙置诸县之始,又分置黎阳县,大明八年,省并海宁。黟令,汉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