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五 宋書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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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1:56

志第二十五 宋書三十五

臣沈約新撰

州郡一

揚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兖州

兖州

唐堯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㪅制九州。冀州堯都,土界廣遠,濟、河爲兖州,海、岱爲靑州,海岱及淮爲徐州,淮海爲揚州,荆及衡陽爲荆州,荆河爲豫州,華陽、黑水爲梁州,黑水、西河爲雍州。自虞至殷無所改變。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雝,分冀州之地以爲幽、并。漢初又立徐、梁二州。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雝曰涼,改梁曰益,凡爲十三州。而司?部三輔、三河諸郡。東京無復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所部如故。及三國鼎跱,吳得揚、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吳又分交爲廣。魏末平蜀,又分益爲梁。晉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統,凡十有六州。後又分涼、雝爲秦,分荆、揚爲江,分益爲寧,分幽爲平,而爲二十矣。自夷狄亂華,司、冀、雝、涼、青、并、兖、豫、幽、平諸州一時淪没。遺民南渡,竝僑置牧司,非舊土也。江左又分荆爲湘,或離或合,凡有揚、荆、湘、江、梁、益、交、廣,其徐州則有過半,豫州唯得譙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揚州爲南徐,徐州爲南兖,揚州之江西悉屬豫州。分荆爲雍,分荆、湘爲郢,分荆爲司,分廣爲越,分靑爲冀,分梁爲南北秦。太宗初,索虜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竝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虜庭。於是於鍾離置徐州,淮陰爲北兖,而靑、冀二州治贑榆之縣。今志大較以大明八年爲正。其後分派,隨事記列,内史侯相,則以昇明末爲定焉。地理參差,其詳難舉,寔由名號驟易,境土屢分,或一郡一縣,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離合,千回百改,巧曆不筭,尋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隠地道,晉世起居,永初郡國,何徐州郡及地理雜書,互相考覆。且三國無志,事出帝紀,雖立郡時見,而置縣不書。今唯以續漢郡國校太康地志,參伍異同,用相徵驗。自漢至宋,郡縣無移改者,則注云“漢舊”。其有回徙,隨源甄别。若唯云“某無”者,則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闕也。

揚州

刺史,前漢刺史未有所治,

後漢治歷陽,魏、晉治壽春,晉平吳治建業。成帝咸康四年,僑立魏郡,

領肥鄉、

元城

二縣,後省元城,又僑立廣川郡,領廣川一縣。宋初省爲縣,隷魏郡。江左又立高陽、堂邑二郡,

高陽領北新城、

博陸二縣,堂邑領堂邑一縣。後省堂邑并高陽,又省高陽并魏郡,竝?揚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併建康。孝建元年,分揚州之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爲東揚州。大明三年罷州,以其地爲王畿,以南臺侍御史部諸郡,如從事之部傳焉。而東揚州直云揚州。八年,罷王畿,復立揚州,揚州還爲東揚州。前廢帝永光元年,省東揚州併揚州。順帝昇明三年,改揚州刺史曰牧。領郡十,領縣八十。户一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萬五千六百八十五。丹陽尹,秦鄣郡,治今吳興之故鄣縣。漢初屬吳國,吳王濞反敗,屬江都國。武帝元封二年,爲丹陽郡,治今宣城之宛陵縣。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陽爲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陽移治建業。元帝太興元年,改爲尹。領縣八。户四萬一千一十,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建康令,本秣陵縣,漢獻帝建安十六年置縣,孫權改秣陵爲建業。晉武帝平吳,還爲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爲建業。愍帝即位,避帝諱,改爲建康。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邨是也。晉安帝義熙九年,移治京邑,在鬭場。恭帝元熙元年,省揚州府禁防參軍,縣移治其處。丹楊令,漢舊縣。

江寧令,晉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縣,二年更名。永世令,吳分溧陽爲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屬義興,尋復舊。義興又有平陵縣,董覽吳地誌云:“晉分永世。”太康、永寧地誌竝無,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併永世、溧陽二縣。溧陽令,漢舊縣。吳省為屯田,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湖熟令,漢舊縣。吳省為典農都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句容令,漢舊縣。

會稽太守,秦立,治吳。漢順帝永建四年,分會稽爲吳郡,會稽移治山陰。領縣十。户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萬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陸同。山陰令,漢舊縣。

永興令,漢舊餘暨縣,吳更名。

上虞令,漢舊縣。

餘姚令,漢舊縣。

剡令,漢舊縣。

諸暨令,漢舊縣。

始寧令,何承天志,漢末分上虞立。賀續會稽記云:“順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鄉立。”續漢志無,晉太康三年地志有。句章令,漢舊縣。

鄮令,漢舊縣。

鄞令,漢舊縣。

吳郡太守分會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屬南徐,八年復舊。領縣十二。户五萬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陸五百二十。吳令,漢舊縣。

婁令,漢舊縣。

嘉興令,此地本名長水,秦改曰由拳。吳孫權黄龍四年,由拳縣生嘉禾,改曰禾興。孫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興。海虞令,晉武帝太康四年,分吳縣之虞鄉立。海鹽令,漢舊縣。吳記云:“本名武原鄉,秦以爲海鹽縣。”

鹽官令,漢舊縣。吳記云:“鹽官本屬嘉興,吳立爲海昌都尉治,此後改爲縣。”非也。錢唐令,漢舊縣。

富陽令,漢舊縣,本曰富春,孫權黄武四年,以爲東安郡,七年省。晉簡文鄭太后諱“春”,孝武改曰富陽。新城令,浙江西南名爲桐溪,吳立爲新城縣,後并桐廬。晉太康地志無。張勃云:“晉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尋復省也。晉成帝咸和九年又立。建徳令,吳分富春立。

桐廬令,吳分富春立。

壽昌令,吳分富春立新昌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吳興太守,孫皓寶鼎元年,分吳、丹陽立。領縣十。户四萬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陸五百七十。烏程令,漢舊縣,先屬吳。

東遷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後廢帝元徽四年,更名東安,順帝昇明元年復舊。武康令,吳分烏程、餘杭立永安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長城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原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故鄣令,漢舊縣,先屬丹陽。

安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餘杭令,漢舊縣,先屬吳。

臨安令,吳分餘杭爲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於濳令,漢舊縣,先屬丹陽。

淮南太守,秦立爲九江郡,兼得廬江豫章。漢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國,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爲廬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復爲九江郡,治壽春縣。後漢徙治陰陵縣。魏復曰淮南,徙治壽春。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歴陽、

當塗、逡道諸縣。二年,復立鍾離縣。竝二漢舊縣也。三國時,江淮爲戰爭之地,其閒不居者各數百里。此諸縣竝在江北淮南虚其地無復民户。吳平,民各還本,故復立焉。其後中原亂,胡宼屢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蘇峻、祖約爲亂於江淮,胡宼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轉多,乃於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晉末遂割丹陽之于湖縣爲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併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復立淮南郡,屬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還屬揚州。領縣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萬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陸一百四十。于湖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楊縣立。本吳督農校尉治。當塗令,晉成帝世,與逡道俱立爲僑縣。晉末分于湖為境。繁昌令,漢舊名。本屬潁川,魏分潁川爲襄城,又屬焉。晉亂,省襄城郡,以此縣屬淮南,割于湖為境。襄垣令,其地本蕪湖。蕪湖縣,漢舊縣。至于晉末,立襄垣縣,屬上黨。上黨民南過江,立僑郡縣,寄治蕪湖。後省上黨郡爲縣,屬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黨縣併襄垣。定陵令,漢舊名。本屬襄城,後割蕪湖爲境。逡道令,漢作逡遒,晉作逡道,後分蕪湖爲境。

宣城太守,晉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陽立。領縣十。户一萬一百二十,口四萬七千九百九十二。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陸五百。宛陵令,漢舊縣。

廣徳令,何志云:“漢舊縣。”二漢志竝無,疑是吳所立。懷安令,吳立。

寧國令,吳立。

宣城令,漢舊縣。

安吳令,吳立。

涇令,漢舊縣。

臨城令,吳立。

廣陽令,漢舊縣曰陵陽,子明得仙於此縣山,故以爲名。晉成帝杜皇后諱“陵”,咸康四年更名。石城令,漢舊縣。

東陽太守,本會稽西部都尉,吳孫皓寶鼎元年立。領縣九。戶一萬六千二十二,口一十萬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陸同。長山令,漢獻帝初平二年,分烏傷立。太末令,漢舊縣。

烏傷令。

永康令,赤烏八年分烏傷上浦立。信安令,漢獻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吳寧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豐安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定陽令,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孫氏分信安立。遂昌令,孫權赤烏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臨海太守,本會稽東部都尉,前漢都尉治鄞,後漢分會稽爲吳郡,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孫亮太平二年立。領縣五。户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萬四千二百二十六。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陸同。章安令,續漢志:“故冶,閩中地,光武更名。”晉太康記:“本鄞縣南之回浦鄉,漢章帝章和中立。”未詳孰是。臨海令,吳分章安立。

始豐令,吳立曰始平,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寧海令,何志,漢舊縣。按二漢志、晉太康地志無。樂安令,晉康帝分始豐立。

永嘉太守,晉明帝太寧元年,分臨海立。領縣五。户六千二百五十,口三萬六千六百八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陸二千六百四十。永寧令,漢順帝永建四年,分章安東甌鄉立。或云順帝永和三年立。安固令,吳立曰羅陽,孫皓改曰安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松陽令,吳立。

樂成令,晉孝武寧康三年,分永寧立。横陽令,晉武帝太康四年,以横藇船屯爲始陽,仍復更名。新安太守,漢獻帝建安十三年,孫權分丹陽立曰新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領縣五。户一萬二千五十八,口三萬六千六百五十一。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陸一千八百。始新令,孫權分歙立。

遂安令,孫權分歙爲新定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歙令,漢舊縣。

海寧令,孫權分歙爲休陽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分歙置諸縣之始,又分置黎陽縣,大明八年,省併海寧。黟令,漢舊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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