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夕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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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8:07
既夕第十三
郑目录云士丧礼之下篇也既巳也谓先葬二日巳夕哭时,与葬闲一日。凡朝庙日,请启期,必容焉。此诸侯之下士一庙,其上士二庙,则既夕哭先葬前三日。大戴第十五,小戴第十四,别录名士丧礼下篇第十三。 释曰:郑目录云士丧礼下篇者,依别录而言,以其记下士之始死,乃记葬时而揔记之,故名士丧礼下篇也。
郑又云先葬二日与葬闲一日者,验经云既夕哭,请启期,告于賔,明旦夙兴开殡,即迁于祖一日,又厥明即葬,故知是葬前二日与葬闲一日也。云必容者,请启期在葬前二日中。闲容朝庙一日,故云必容焉。郑又云此诸侯下士一庙,其上士二庙,则既夕哭先葬前三日者,以其一庙则一日朝,二庙则二日朝,故葬前三日中闲容二日,故三日。若然,大夫三庙者,葬前四日,诸侯五庙者,葬前六日,天子七庙者,葬前八日,差次可知。 既夕哭,注既巳至位时。 释曰:此经论既夕哭请启期之事。夕哭者,是主人朝夕哭,在殡宫阼阶之下。礼,将请启殡之时,主人于夕哭讫,出寝门,复外位,故郑云谓出门哭止,复外位时者。郑知复外位请者,见上篇卜日礼云既朝哭,皆复外位,朝夕之哭,其礼并同,明知此请启期,亦在复外位时。若然,上篇卜日礼云既朝哭,皆复外位,此不于既朝哭而待既夕哭者,谓明日之朝始启殡,又不可隔夕哭,故于既夕请也。但复外位之时,必有吊賔来,亦在外位,故请期因告賔也。 请启期,告于賔。 注将葬至为开。 释曰:云将葬,当迁柩于祖,有司于是乃请启肂之期于主人以告賔者,郑解时未至,而豫前二日夕哭之后,出于门外位请期者,明旦须启肂,以柩朝于祖,故有司于此时请启肂之期。告賔使知而来赴吊之事也。 夙兴至门外。 注:祖王至共庙。 释曰:自此尽阶闲,论豫于祖庙陈馔之事。言夙兴者,谓夕哭请期讫,明旦早起,豫设盆盥于祖庙门外,拟举鼎之人盥手。案小敛设盆盥在东堂下,大敛设盥于门外,虽不言东方,约小敛盥在东堂下,则大敛盥亦门外东方。此下陈鼎如大敛奠,则此设盥亦在门外东方,如大敛也。云祖,王父也者,案祭法云曰考庙,曰王考庙。此云王父,王父之言出于彼。云下士,祖祢共庙者,又祭法云: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注云:官师,中士、下士。案下记云:其二庙则馔于祢。则此经所朝,据一庙者而言。设盥于祖,是下士一庙,祖祢共庙,据尊者而言也。 陈鼎至如之 注皆皆至之奠。 释曰:案上文殡后大敛之陈三鼎,有豚、鱼、腊,在庙门外,西面北上,此陈鼎亦如之。云东方之馔亦如之者,彼大敛时云东方之馔,两瓦甒,其实醴酒,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故今云东方之馔亦如之。云皆,皆三鼎也者,以其言皆,明非一鼎,皆三鼎可知。又不言外内,即门外及陈于阼阶下,亦西面北上,外内同。云如殡,如大敛既殡之奠者,以其大敛于阼阶,即移于棺而殡之,殡讫,乃于室中设大敛之奠,即大敛奠在殡后,恐于殡时别有奠,故明之。云如殡,如大敛既殡之奠也。夷床馔于阶闲。 注夷之至此床 释曰:云夷之言尸也者,迁尸于堂,亦言夷尸,盘衾皆依尸而言,故云夷之言尸也。云朝正柩用此床者,谓柩至祖庙两楹之闲,尸北首之时,乃用此床,故名夷床也。 二烛至门外 注早暗至用蒸。 释曰:自此尽夷衾,论启殡及变服之事。二烛者,以其发殡宫二者,下云烛入,注云:炤彻与启肂者,故于此豫备之。云烛用蒸者,案周礼甸师氏云:以薪蒸役外内饔。注云:大曰薪,小曰蒸。又案又案少仪云:主者执烛抱燋,郑云:未?曰燋。燋即蒸,故云烛用蒸也。丈夫至如初。 注:为将至外位。 释曰:云为将启变也者,凡男子免与括,发散带垂,妇人髽,皆当小敛之节。今于启殡时亦见尸柩,故变同小敛之时,故云为将启变也。云此互文以相见耳。髽,妇人之变者,髽既是妇人之变,则免是男子之变。今丈夫见其人不见免,则丈夫当免矣。妇人见其髽不见人,则妇人当髽矣,故云互文以相见耳。引丧服小记者,证见未成服巳前,男子免而妇人髽,既成服以后,男子冠,妇人笄。若然,小敛之时,斩衰,男子括发,齐衰以下,男子免。不言男子括发者,欲见启殡之后,虽斩衰亦免,而无括发。知者,案丧服小记云: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注云:棺柩巳藏,嫌恩轻,可以不免也。言则免者,则既殡先启之闲,虽有事不免。以此而言,先启不免,则启当免矣。又丧服小记云: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注云:不散麻者,自若绞垂,为人君变,贬于大敛之前,既启之后也。亲者,大功以上也。注:直言不散麻,贬于既启之后,则主人著免不贬矣。以此言之,启后主人著免可知。若启后著免,亦是贬矣。若然,后至卒哭,其服同矣。以其反哭之时,更无变服之文,故知同也。云妇人髽及妇人笄者,若未成服之时,妇人髽无笄,故空云髽。成服之后,妇人髽即有笄,故丧服斩衰妇人云箭笄,檀弓云: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盖榛以为笄,是成服有笄明矣,是以妇人成服云笄也。云散带垂者,小敛节,大功巳上,男子皆然。若小功巳下及妇人,无问轻重,皆初而绞之。云如初,朝夕哭门外位者,但经直云即位如初,知如门外位者,以下经始云主人拜賔,入即位,袒,明知此未入门,在门外,如朝夕哭位也。 妇人至位袒。 注此不至讙嚣。释曰:云此不蒙如初者,以男子入门不哭者,案上篇朝夕哭云:主人即位,辟门,妇人抚心,不哭。主人拜賔旁三,右还,入门哭,妇人踊。此主人入门不哭,妇人不哭不踊,故不得蒙如初也。云将有事者,谓将有启殡之事也。 商祝至命哭。 注功布至作絻。 释曰:云功布,灰治之布也者,亦谓七?以下之布也。云执之以接神,为有所拂㧍也者,拂㧍犹言拂拭,下经云商祝拂柩用功布,是拂拭去尘也。此始告神而用功布拂㧍者,谓拂㧍去凶邪之气也。云三有声,存神也者,案曽子问亦云祝声三,郑云:警神也。即此存神也。云旧说以为声噫兴者,郑注曽子问云声噫歆,不云旧说,亦是旧说也。 烛入。 注炤彻与启肂者, 释曰:上云二烛,此郑云炤彻与启肂,则一烛于室中炤彻奠,一烛于堂,照开殡肂也。 祝降至于重。 注祝降至作名。 释曰:此祝不言商夏,则周祝也。烛既入室,周祝从而入室,彻宿奠降降时夏祝自下?取铭,降置于重,为妨启殡故也。云祝降者,祝彻宿奠降也者,谓昨暮所设夕奠经宿,故谓之宿奠也。此宿奠拟朝庙所用,即下云重先奠从者是也。此奠所彻所置之处虽不言,案上篇大敛迁小敛奠于序西南,此亦序西南可也。云吉事交相左者,则郷射、大射皆云降与射者交于阶下相左是也。云凶事交相右者,此凶事不言交相左者,以凶事反于吉,明交相右可知。交相右者,周祝降阶时当近东,夏祝?阶当近西,是交相右也。云今文铭皆作名者,此铭及下陈明器云取铭置于茵,二者皆名,但铭书作名,亦通一涂也。 踊无筭。 注主人也。 释曰:下文云商祝拂柩,则踊无筭,当知开棺柩之时,以其踊为哀号之巳甚,故知主人也。 商祝至夷衾 注拂去至形露。 释曰:开柩巳出时,是棺南首,夷衾本拟覆柩,故敛时不用。今得覆棺于后朝庙及入圹,虽不言用夷衾,又无彻文,以覆棺言之,当随柩入圹矣。 迁于祖用轴。 注。迁,徙至以龙: 释曰:自此尽由足西面,论以柩朝庙之事。云迁于祖用轴者,谓朝庙之时,从殡宫迁移于祖庙,朝时用輁轴载之。案士丧礼将殡云:棺入,主人不哭,?棺用轴。则迁于祖时,亦?輁轴于阶上载之,挽柩而下。若然,未?馔陈之,当在堂下,是以下记云夷床輁轴馔于西阶东。注云:明阶闲者,位近西,夷床馔于祖庙,輁轴馔于殡宫。而言阶闲,明在堂下也。云檀弓曰殷朝而殡于祖者,殷人将殡之时,先朝庙讫乃殡,至葬时不复朝也。云周朝而遂葬者,周人殡于路寝,至葬时乃朝,朝讫而遂葬。引之者,证经将葬朝祖之事。云盖象平生将出必辞尊者,曲礼云出必告,反必面是也。案聘礼大夫将出聘,告于祢乃行,介无告祢之事,故不得象之。云轴,輁轴也者,下记云夷床輁轴是也。云轴,状如转辚者,此以汉法况之,汉时名转轴为转辚,辚,轮也。故士丧礼云?棺用轴,注云:轴,輁轴也。輁状如床轴,其轮挽而行,是以轮为辚也。云刻两头为轵者,以轴头为轵,刻轴使两头细穿入輁之两髀,前后二者皆然。云輁状如长床,穿桯前后,著金而?轴焉者,此輁既云长如床,则有先后两畔之木,状如床髀,厚大为之,两畔为孔,著金钏于中,前后两畔皆然,然后?轴于其中。言桯者,以其厚大可以容轴,故名此木为桯也。云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谓之輴者,大夫殡葬虽不用輴,士朝庙用輁轴,则大夫朝庙当用輴,诸侯天子殡葬朝庙皆用輴。但天子画辕为龙,谓之龙輴。檀弓诸侯云輴,天子云菆,涂龙輴是也。此輴皆有四周为輴,故名为輴也。 重先至人从。 注行之至在后: 释曰:此论发殡宫郷祖庙之次序。柩之前后皆有烛者,以其柩车为隔,恐暗,故各有烛以炤道。若至庙,烛在前者?炤正,柩在后者,在阶下炤?柩,故下记云烛先入者,?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北面,在下是也。云主人从者,丈夫由右,妇人由左,以服之亲䟽为先后者,经直云主人从者,以主人为首者而言,故郑揔举男子妇人并五服而言,知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者,以内则云: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郑云:地道尊右。彼谓吉时,此虽凶礼,亦依之也。云亲䟽为先后,各从其昭穆者,假令昭亲则在先,昭䟽则在后,就同昭穆之中,又以年之大小为先后,男从主人后,女从主妇后。云男賔在前,女賔在后者,谓无服者亦各从五服男子妇人之后为序也。 升自西阶。 注柩也至阼也。 释曰:云犹用子道,不由阼也者,案曲礼云: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今以柩朝祖,故用子道,不由阼也。奠俟至北上。 注俟。正柩也。 释曰:既,?阶,当正之于夷床之上,北首,既正乃设奠,故云俟正柩也。 主人至即位, 注:东方之位。 释曰:主人主妇从柩而?,言妇人?东面,不言主人西面,举主妇东面,主人西面可知,故下文云主人西面也。云众人东即位者,唯主人、主妇?,自众主人以下,从柩至西阶下,遂郷东阶下,即西面位, 正柩至夷床。 注两楹至北首。 释曰:云两楹闲,象郷戸牖也者,以其戸牖之闲,賔客之位,亦是人君受臣子朝事之处,父母神之所在,故于两楹之闲北面郷之。若言郷戸牖,则在两楹闲而近西矣,故下记云夷床輁轴,馔于西阶东。馔夷床,俟正柩,而言西阶东,则正柩于楹闲近西可知矣。云是时柩北首者,既言朝祖,不可以足郷之。又自上以来,设奠皆?自阼阶,今此下文设奠,?降皆自西阶下,郑注云:奠?不由阼阶,柩北首,辟其足。以此而言,此时柩北首明矣。 主人至,如初。 注:如殡宫时也。 释曰:主人、主妇从柩,?即当西面,东面郷柩。主妇上文即言东面,至此乃言主人西面者,以其主妇东面位不改,故从柩?,因言东面。男子在柩东西面,既改西面位,故待正柩讫,乃言西面也。其重依上文序从之时,重先,不先置者,以其上待正柩讫乃置之。云如初者,亦如上篇三分庭,一在南,二在北而置之,故郑云如殡宫时也。 席?至西阶。 注席设至风尘。 释曰:此论设宿奠于柩西。云席设于柩之西,直柩之西,当西阶也者,知当西阶,以其柩当戸牖之南,席北铺之,自然当西阶之上。云从奠设如初,东面也者,如初,谓如殡宫朝夕奠设于室中者,从柩而来,此还是彼朝夕奠脯醢醴酒,据神东面设之于席前也。云不统于柩,神不西面也者,谓不近柩设奠,若近柩,则统于柩,为神不西面,故不近东统于柩,知神不西面者,特牲、少牢皆设席于奥,东面,则天子诸侯亦不西面可知。云不设柩东,东非神位也者,此亦据神位在奥不在东而言也。若然,小敛奠设于尸东者,以其始死,未忍异于生。大敛以后,奠皆设于室中,亦不统于柩。此奠不设于室者,室中,神所在,非奠死者之处故也。云巾之者,为御当风尘者,案礼记檀弓云: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据小敛、大敛之等也。有牲肉,故不裸露,故巾之。以此宿奠脯醢醴酒无祭肉,巾之者,以朝夕奠在室不巾,此虽无祭肉,为在堂风尘,故巾之,异于朝夕在室者也。 主人至西面。 注设奠至房中。 释曰:云降拜賔,即位,踊,袭者,賔谓在殡宫,看主人开殡朝祖之賔。袭者从殡宫中拜賔,入即位袒,至此乃袭。袭者先即位踊,踊讫,乃袭绖于序东。云设奠时,妇人皆室戸西,南面,奠毕乃得东面者,知妇人戸西南面者,案下记云:将载柩,祝及执事举奠,戸西,南面东上,则知此设之时,妇人辟之,亦戸西南面,待设奠讫,乃由柩足郷柩东西面,不即郷柩东西面者,以主人在柩东,待设奠讫,主人降拜賔,妇人乃得东也。若然,云亲者西面,则大功以上相随同西面也。又云堂上迫䟽者,可以居房中者,以其言亲者西面,明䟽者小功以下不得堂上西面,为堂上迫狭,自然在房中西面矣。 荐车至北辀。 注荐进至中庭。 释曰:自此尽还出,论荐车马设迁祖奠之事。荐车者,以明旦将行,故豫陈车。云进车者,象生时将行陈驾也者,案曲礼云:君车将驾,则仆执䇿立于马前。巳驾,仆展軨。是生时将行陈驾。今死者将葬,亦陈车象之也。云今时谓之魂车者,郑举汉法况之,以其神灵在焉,故谓之魂车也。云辀,辕也者,周礼考工记有辀人为辀,辀亦谓之辕,故云辀,辕也。云车当东荣,东陈,西上于中庭者,此车既非载柩之车,即下记云荐乗车、道车、槀车。以次言之,则先陈乗车,次陈道车,次陈槀车。知东陈西上者,下云陈明器于乗车之西,明器继乗车而西,明乗车在上巳东有道车、槀车,故知三者西上也。乗车既当东荣,则三者不当中庭,而云中庭者,据南北之中庭,不据东西为中庭也。何者?以下经云荐马入门,三分庭一在南,马右还出,荐马者当车南,在庭近南,明车近北,当中庭矣。 质明,灭烛。 释曰:自启殡至此时在殡宫,在道及祖庙,皆有二烛为明,以尚早故也。今至正明,故灭烛也。 彻者至西阶。 注彻者至为䙝。 释曰:云新奠者,谓迁祖之奠将设新,故彻去从奠,以辟新奠也。云不设序西南,巳再设为䙝者,谓彻从奠不设于序西南,为再设䙝黩,故不设也。其再设者,未启殡前夕时一设,至此朝庙又设,是再设也。 乃奠至西阶。 注为迁至其足。 释曰:云为迁祖奠也者,谓迁柩朝祖之奠也。云如初者,亦于柩西当阶之上,东面席前,为之则同,其馔则异,以其上三鼎及东方之馔,皆大敛之奠是也。云奠?不由阼阶,柩北首,辟其足者,以前大敛、小敛及朝夕奠,皆?自阼阶,降自西阶。今此迁祖,奠?不由阼阶,故云辟足。辟足者,以其来往不可由首,又饮食之事,不可䙝之由足,故?自西阶也。若然,彻时所以由足者,奠毕去之,由足无嫌也。 主人要节而踊。 注节?降。 释曰:云节?降者,奠?时主人踊,降时妇人踊,由重南主人踊。此不言妇人,文不具也。荐马至牵之。 注驾车至在南。 释曰:荐马并荐缨者,缨为马设,故与马同时荐之。案下记云荐乗车,又云缨辔贝勒县于衡,又云道车载朝服,稾车载蓑笠,注云:道车,稾车之缨。辔及勒亦县于衡也。若然,荐车之时,缨县于衡,此荐马得有缨者,以荐车时县于衡,至此荐马时又取而用之,故两见之也。云驾车之马者,即上文荐车之马也。云毎车二匹者,下经云公赗两马,注云:两马,士制也。故知此车有三乗,马则六匹矣。云缨,今马鞅也者,古者谓之缨,汉时谓之鞅,故举汉法为况也。云诸侯之臣饰缨以三色而三成者,以此下士荐马缨三就,则不依命数,则大夫亦同三色。知者,案巾车上公缨九就,侯伯缨七就,子男缨五就。诸侯之臣不得与子男同五就,故知与士同三就。此三色,则如聘礼记三色,朱、白、苍也。云此三色者,盖绦丝也者,谓以丝为绦,无正文,故云盖以疑之。云其著之如罽然者,郑注巾车云:玉路之樊及缨,皆以五采罽饰之,十二就。其下金路九就,象路七就,注皆云五色罽饰之。此则三采丝为绦饰之,但著之则同,故云其著之如罽然也。云天子之臣如其命数者,案典命云: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皆加一等。命数虽卑于诸侯,以王人虽微,犹序诸侯之上,故得与同依命数。就依命数,其色则无过五采罽,以其金路以下与诸侯,其饰与王同。诸侯之臣既同三色,明天子大夫巳上,亦五采罽,与诸侯同。但天子之士三命以下,不得依命,少于诸侯之臣,当同色,与诸侯之臣同矣。若然,公之孤四命,以降于天子大夫,冝与三卿同三色也。云王之革路绦缨者,至革路、木路不用罽,而用绦丝为缨,与此缨三色者同,故引为证也。云圉人,养马者,案周礼校人职云乗马一师四圉。是圉人以养马。以其养马,故使之荐也。云在左右曰夹者,以车三乗,马则六匹,毎马二人交辔牵之,故云在左右曰夹。云既奠乃荐者,为其践污庙中者,车马相将之物,前荐车在奠上,今此荐马在奠后者,欲其既荐即出,恐践污庙中,故后荐之也。云凡入门,参分庭一在南者,大判陈事在庭,分为三分,一分在北,则继堂而言,一分在南,则继门而言。此既继门,故云三分庭一在南。又不言门左、门右,则当门之北矣。 御者至还出。 注主人至荐马。 释曰:云主人于是乃哭踊者,荐车之礼成于荐马者,以其车得马而成,故前荐车时,主人不哭踊,至荐马乃哭,是由车成于荐马故也。主人哭踊讫,马则右还,而出右者,亦取便故也。 賔出至祖期。 注亦因至始也。 释曰:自此尽属引论祖时饰柩车之事。此賔即上来吊主人启殡者,朝庙事毕而出,主人送之。云亦因在外位请之者,上既夕哭讫,因外位请启期,故云亦也。此经不言告賔,知告賔者,若不告賔,时至则设,何须请期?故知拟告賔,故云当以告賔也。云毎事毕辄出者,有司请期之礼,毎皆待事,事毕,因主人出在外位,乃请之。言毎事者,篇首云请期,此云请祖期,下文请葬期,皆因出在外请之,故云毎事也。云将行而饮酒曰祖,祖,始也者,案诗有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显父饯之,清酒百壷,又云出宿于泲,饮饯于祢,皆是将行饮酒曰祖。此死者将行亦曰祖,为始行,故曰祖也。 曰日侧。 注侧昳至之时。 释曰:此主人辞。以上文有司请主人祖期,主人荅之曰日侧者,?是傍侧,亦为特义,转为?者,取差跌之义,故从?也。云过中之时者,则尚书无逸云:文王至于日中?。?即侧也。 主人至束袭。 注袒为至此车。 释曰:云袒为载变也者,将载,主人先袒乃载,故云为载变也。云乃举柩却下而载之者,却犹却也。郷柩在堂北首,今却下,以足郷前下堂载于车,故谓之为却也。云束,束棺于柩车者,案礼记丧大记云:君盖用漆,三衽三束。檀弓云:棺束,缩二横三。彼是棺束,此经先云载,下乃云卒束,则束非棺束,是载柩讫,乃以物束棺,使与柩车相持不动也。
云賔出,遂匠纳车于阶闲,谓此车者,案下记云:既正柩,賔出,遂匠纳车于阶闲。此经不辨纳车时节,故郑明之。 降奠当前束,注下迁至后也。 释曰:卒束乃云降奠,则未束以前,其奠使人执之,待束讫,乃降奠之当束也。云当前束,犹当尸腢也者,下记云:即床而奠,当腢。彼在尸东,此在柩车西,当前束亦当腢,故取当腢而言也。云束有前后也者,以经既言前束,则有后束可知,故云有前后也。 商祝至无贝注饰柩至有贝。 释曰:此并饰车之事。其柩车即周礼蜃车也。四轮迫地,其轝亦一,状如长床,两畔竖軨子,以帷绕之,上以荒一池县于前面荒之爪端,荒上,于中央加齐。云饰柩,为设墙柳也者,即加帷荒是也。云巾奠乃墙,下记文,郑引之者,以此经直云饰柩,不言设墙时节,故记人辨之。以巾覆奠乃墙,谓此饰柩者也。云墙有布帷,柳有布荒者,案丧大记云:饰棺,君龙帷黼荒,大夫画帷画荒,士布帷布荒。郑注云:布帷布荒者,白布也,君大夫加文章焉。此注墙柳别,案丧大记注又云:在旁曰帷,在上曰荒,皆所以衣柳也。则帷荒揔名为柳者,案缝人云:衣翣柳之材。郑注:必先缠衣其木,乃以张饰也。柳之言聚,诸饰之所聚。若然,对则帷为墙,象宫室有墙壁;荒为柳,以其荒有黼黻及齐三采诸色所聚,故得柳名。揔而言之,皆得为墙。巾奠乃墙,及檀弓云周人墙置翣,皆墙中兼有柳,缝人衣翣柳之材,柳中兼墙矣。郑注丧大记云:荒,蒙也,取蒙覆之义。云池者,象宫室之承?,以竹为之者,生人宫室,以木为承?,仰之以承?水。死者无水可承,故用竹而覆之,直取象平生有而巳。云状如小车笭,衣以青布者,此郑依汉礼而言。云一池县于柳前者,案丧大记君三池,大夫二池,士一池。君三池,三面而有。大夫二池,县于两相,士一池,县于柳前面而巳。云士不褕绞者,案杂记云大夫不褕绞,属于池下。䄖者,依尔雅释鸟云:江淮而南,青质,五采皆备成章曰鹞。绞者,仓黄之色。则人君于仓黄色缯上又画鹞雉之形,县于池下,大夫则阙之,故云大夫则不褕绞,属于池下。池下褕绞,一名振容,故丧大记云:大夫不振容。振容者,车行振动以为容仪。但大夫不振容,池下仍有铜鱼县之,士不但不褕绞,又无铜鱼,故丧大记大夫有鱼跃拂池,士则无。郑注云:士则去鱼。云左右面各有前后者,柩车左右以有帷,分两相各为前后,故云前䞓后缁。云齐居柳之中央者,虽无正文,以其言齐,若人之齐,亦居身之中央也。云若今小车盖上蕤矣者,汉时小车盖上有蕤,在盖之中央,故举以为说。云以三采缯为之,上朱,中白,下仓者,案聘礼记云三采朱白仓。彼据缫藉用三采,先朱,次白,下仓。此为齐用三采,亦当然,故取以为义也。云著以絮者,既云齐,当人所覩见,故知以絮著之使髙。知元士以上有贝者,案丧大记云:君齐五采五贝,大夫齐三采三贝,士齐三采一贝。郑注云:齐象车盖,蕤缝合杂采为之,形如?分然,缀贝落其上及旁。是彼士为天子元士,元士巳上皆有贝也。此诸侯之士,故云无贝也。设披, 注披辂至为藩。 释曰:云披辂,柳棺上贯结于戴者,案丧大记注云:戴之言值也,所以连系棺束与柳材使相值,因而结前后披也。此注云:披柳棺上贯结于戴。以此而言,则戴两头皆结于柳材,又以披在棺上辂过,然后贯穿戴之,连系棺束者,乃结于戴,余披出之于外,使人持之。一畔有二,为前后披,故下记云执披者旁四人,注云前后左右各二人是也。人君则三披,各三人持之,备倾亏也。引丧大记者,证披连戴而施之也。云二披用纁者,与戴所用异,大夫与人君则戴与披用物同,故丧大记云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戴前纁后?,披亦如之。是其用物同也。云今文披皆为藩者,言皆者,此文披及下文商祝御柩执披,并下记执披者三字皆为藩,今不从之也。 属引 注属犹至之三: 释曰:引谓绋绳属著于柩车。云在轴輴曰绋者,士朝庙时用轴,大夫巳上用輴,故并言之。言绋见绳体,言引见用力,故郑注周礼亦云:在车曰绋,行道曰引。云古者人引柩者,杂记乗人专道而行,又云诸侯五百,大夫三百,皆是引人也。言古者人引,对汉以来不使人引也。引春秋者,案定公九年左氏传云:齐侯伐晋夷仪,敝无存,死之。齐侯与之犀轩而先归之。坐引者,以师哭之,亲推之三。注云:坐而饮食之。此郑略引之。云坐引者,亦谓饮食之,而哭之,亦以师哭之三者,亦谓公亲推之三也。引之者,证古者人引也。 陈明至之西。注明器至北也。 释曰:云明器,藏器者也。自筲以下,皆是藏器,故下云器西南上綪又云茵,注云:茵在抗木上,陈器次而北也。则自包筲以下,揔曰藏器,以其俱入圹也。引檀弓者,案彼注成犹善也,竹不可善用,谓边无縢。味当作沫。沫,靧也。又云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注云无宫啇之调;又云有钟磬而无簨虡,注云:不县之也。横曰簨,植曰虡。云陈器,乗车之西则重北者,无正文。上荐车云直东荣,继庙屋而言,上注云中庭不得云近北,明车近不在重,今东陈于乗车之西,明重北可知。 折,横覆之。 注折犹至面也。 释曰:云折,横覆之者,郑云盖如床,则加于圹上时,南北长,东西短。今经云横,明知以长者东西陈之。言覆者,谓善面,则折加于圹时,拟郷上看之为面,故善者郷下。今陈之,取郷下看之,故反复善面郷上也。云折犹庪也者,以其窆毕,加之于圹上,所以承抗席,若庪藏物然,故云折犹庪也。云方凿连木为之,盖如床,而缩者三,横者五,无箦者,此无正文,以经云横覆之,明有纵对之,既为纵横,即知有长短广狭,以承抗席,故为如床解之。又知缩者三,横者五,亦约茵与抗木,但于圹口承抗席,冝大于茵与抗席,故知缩三横五也。知无箦者,以其缩三横五,以当箦处,故无箦也。知窆事毕,加之圹上以承抗席者,下葬时窆事毕,云加折却之,加抗席覆之,是折窆事毕,加之圹上,承抗席者也。云横陈之者,为苞筲以下䋫于其北,便也者,郑解折不缩者,南北顺陈而横陈之,意为折横陈则东西广,是以苞筲陈之于北便也。 抗木横三缩二。 注抗御至掩圹。 释曰:云所以御止土者,以其在抗木之上,故知以御土也。其横与缩各足掩者,以其圹口大小虽无文,但明器之等,皆由羡道入。诸侯巳上,又有輴车,亦由羡道入圹口,唯以下棺,则圹口大小容棺而巳。今抗木亦足掩圹口也。 加抗席三。 注席所以御尘。 释曰:既陈抗木于折北,又加此抗席三,领于抗木之上,知抗木不在折上者,以抗木直言横三缩二,不言加,明别陈于折北抗木之下。而此云加,加于抗木之上可知。抗席之下而云加茵,明又加于抗席之上。此三者,以后陈者先用,故先陈抗木于下,次陈抗席而后陈茵。先用,取后陈于上者,便故也。是以下文及葬时,茵先入圹,窆事讫,加折圹上,则先用抗席,后用抗木,是其次也。若然,折于抗席前用,而不加于抗席之上者,以长大,故别陈于南,用之仍在茵后。其茵用之在明器前,入而陈之于明器上者,以其同葬具,故与抗木同陈于上也。但抗席茵相重陈者,以其入圹时相当,又皆是纵横重累之物,故重加陈之也。云席所以御尘者,上云抗木所以御土,此抗席云御尘者,以此二者在圹口,以承土承尘,但抗木在上,故云御土。抗席在下,隔抗木,虑有尘郷下,故云御尘,是以释之有异也。 加茵至横三。 注茵所至作浅 释曰:云加茵者,谓以茵加于抗席之上,此说陈器之时。云用䟽布者,谓用大功䟽麤之布。云缁翦者,缁则七入黒汁为缁。翦,浅也,谓染为浅缁之色。言有幅者,案下记云:茵著用荼,实绥泽焉。此郑注云有幅縁之者,则用一幅布为之,缝合两边幅为帒,不去边幅,用之以盛著也,故云有幅也。云茵所以藉棺者,下葬时茵先属引乃窆,则茵与棺为藉,故先入在棺之下也。郑云幅縁之者,盖缝合既讫,乃更以物縁此两边幅缝合之处,使之牢固,不坼坏,因为饰也。云亦者,亦抗木也者,抗木云缩二横三,此亦缩二横三,故知亦者,亦抗木也。云及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二在下者,上抗木先云横三,后云缩二,此茵先云缩二,后云横三,并据此陈列之时,郑据入圹而言,故云其用之也。木三在上,茵二在下,各举一边而言,其实皆有二三。云象天三合地二者,浑天言之,则地之上下外内周帀皆有天。若然,云木二则在下,及其用之,则茵三在下,茵二在上,以此而言,木与茵皆有天三合地二也。云人藏其中焉者,亦谓浑天而言,上下俱有天地,人,尸柩藏其中,故说卦云参天两地,又云立天之道,立地之道,立人之道,为三材也。 器西南上,綪注器目至反之 释曰:云器目言之也者,器与下为目,即下文苞以下是也。 茵 注茵在至北也: 释曰:茵非明器,而言之者,陈器从此茵郷北为次第,故言之。故郑云茵在抗木上,陈器次而北是也。 苞二注所以至之肉 释曰:下文既设遣奠,而云苞牲,取下体,故知苞二所以裹奠羊豕之肉也。 筲三黍稷麦。 注筲畚至觳也。 释曰:案下记云菅筲三,则筲以菅草为之,筲三各盛一种,黍、稷麦也。云筲,畚种?也者,旧说云畚器所以盛种,此筲与畚盛种同?,故举以为况也。云其容盖与簋同一觳也者,案考工记瓬人为簋,实一觳。又云:豆实三而成觳。案昭三年晏子云:四?曰豆,豆实三而成觳,则觳受斗二?。此筲与簋同盛黍稷,知受一觳,斗二?,约同之,无正文,故云盖以疑之也。 罋三至䟽布。 注罋瓦至作密。 释曰:云罋,瓦器者,以罋与甒等字从缶瓦,故知是瓦器。云其容亦盖一觳者,聘礼记致饔饩云罋斗二?,则此罋约同之,故云盖以疑之也。知屑是姜桂者,以其与内则屑桂与姜同云屑,故引内则为证也。 甒二至功布, 注甒亦至作庑: 释曰:谓二者所盛,须继罋三而陈之。言亦瓦器,亦上罋三也。 皆木桁乆之。 注桁所至异桁: 释曰:云皆木桁乆之者,则自苞筲以下皆塞之,置于木桁也。若然,既皆乆塞,而罋甒独云幂者,以其苞筲之等燥物,冝苞塞之而无幂。罋甒湿物,非直乆塞其口,又加幂覆之。云乆当为灸,灸谓以盖案塞其口者,此亦如上设重鬲,亦与之同,故读从灸也。云毎器异桁者,以其言皆木桁,故知毎器别桁也。 用器至南流 注此皆至为桙 释曰:谓常用之器,弓矢、兵器、耒耜、农器、敦杅、食器、盘匜、洗浴之器,皆象生时而藏之也。 无祭器。 注士礼至器也 释曰:知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也者,案檀弓云: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罋,曽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注云:言名之为明器,而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以此而言,则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士礼略无祭器,空有明器而实之。大夫以上,尊者备,故两有。若两有,则实祭器,不实明器。宋襄公既两有而并实之,故曽子非之。 有燕乐器可也。 注与賔至器也。 释曰:言可者,许其得用,故云可也。云与賔客燕饮,用乐之器也者,则?歌有琴瑟,庭中有特县,县磬也。 役器,甲胄干笮。 注此皆至矢箙 释曰:此役器中有干笮,无弓矢,示不用,故不具。上用器是常用之器,故具陈之也。云甲,铠、胄,兜鍪者,古者用皮,故名甲胄,后代用金,故名铠,兜鍪随丗为名故也。但上下役用之器,皆麤沽为之,故下记云弓矢之新沽功,注云:设之冝新沽,示不用弓矢。云沽,余虽不言皆沽可知也。但此笮是送死之具,下记云荐乗车、鹿浅幦、干笮、革靾者,是魂车所载象生者,与此别也。 燕器杖笠翣, 注燕居至翣扇。 释曰:云燕居,安体之器也者,以杖者,所以扶身,笠者所以御暑,翣者所以招凉,而在燕居用之,故云燕居安体之器也。云笠,竹?盖也者,?,竹青之皮,以竹青皮为之。彻奠至而踊, 注巾席至乆也。 释曰:自此尽入复位,论还车为祖奠之事。此彻迁祖奠者,为将还迁车,更设祖奠。云巾席俟于西方,祖奠将用焉者,以下经云祖还车,还车讫,布席,设祖奠则布此巾席也,故巾席俟祖奠在西方也。云节者,来象?,丈夫踊;去象降,妇人踊者,案上篇彻小敛、大敛奠时,皆?自阼阶,丈夫踊,降自西阶,妇人踊。仐奠在庭,无?降之事,直有来往,经云要节而踊,明来象?,丈夫踊;去象降,妇人踊。但此经直云主人要节,知有妇人亦踊者,以下经彻祖奠时云:彻者入,丈夫踊。设于西北,妇人踊。注云:犹阼阶?时也。彻设于柩车西北,亦犹序西南。是男子妇人并有踊文,则知此要节踊,内亦兼妇人也。云彻者,由明器北西面,既彻,由重南东者,凡奠于堂室者,皆?自阼阶降自西阶。奠于庭者,亦由重北东方来陈,由重北而西,彻讫,由重南而东,象?自阼阶降自西阶也。但设奠于柩车西而东面,则彻者由奠东而西面彻之也。云不设于序西南者,非宿奠也者,以其大敛、小敛奠及夕奠乃皆经宿,故皆设之于序西南,为神冯依。此迁祖奠,旦始设之,今日侧彻之,未经宿即彻,故不设于序西南也。 袒 注为将祖变。 释曰:下经商祝御柩乃祖,是将祖,故此主人袒,袒即变也。 商祝御柩, 注亦执至为节。 释曰:云商祝御柩者,谓居柩车之前,却行诏倾亏,使执披人知其节度。
云亦执功布者,下经商祝执功布以御柩执披,故此亦如之,故执布乃祖。 注还柩至行始。 释曰:商祝既执功布为御,乃还柩车,使辕郷外也。祖者,始也,为行始去载处而已也。 踊,袭至前束。 注主人至东南。 释曰:前袒为祖变,今既祖讫,故踊而袭。云主人也者,前袒是主人,则此袭亦主人也。经云少南,郑云则当前束南者,以其东未还之时,当前束近北,今还车亦当前束少南。 妇人至阶闲 注为柩至东上。 释曰:妇人降者,以柩还郷外阶闲空,故妇人从堂上降在阶闲。云为柩将去有时者,去有时,即明旦遣而行之是时也,今此为行始也。云位东上者,以堂上时,妇人在阼阶西面,统于堂下男子,今柩车南迁,男子亦在车东,故妇人降亦东上,统于男子也。妇人不郷车西者,以车西有祖奠,故辟之在车后。 祖还车不还器。 注祖有至南上。 释曰:祖还车者,为载时郷北,今为行始,故须还郷南,故郑云祖有行渐,车亦冝郷外也。不还器者,郑云器之陈自巳南上,南上者,即上文茵下注云茵在抗木上,陈器次而北是也。 祝取铭置于茵, 注重不至茵上。 释曰:初死为铭置于重,启殡,祝取铭置于重,祖庙又置于重。今将行,置于茵者,重不藏,拟埋于庙门左,茵是入圹之物,铭亦入圹之物,故置于茵也。是以郑云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也。士无廞旌,唯有乗车所建摄盛之旃,并此铭旌而巳。大夫以上有廞旌,通此二旌,则皆备三旌也。 二人还重左还。 注重与至便也。 释曰:云重与车马还相反,由便也者,以车马至中庭之东,以右还郷门为便,重在门内面郷北,人在其南,以左还郷门为便,是以二者虽相反,各由其便。 布席至而踊。注车巳至祖奠。 释曰:云主人要节而踊者,祖奠既与迁祖奠同,车西又皆从车而来,则此要节而踊,一与迁祖奠同。云车巳祖,可以为之奠也者,奠本为柩设,其柩未安,不得设奠。今车巳还,名之为祖,尸柩巳定,可以为奠也。云是之谓祖奠者,下记云: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是谓彼祖奠。 荐马如初。 注柩动至之也。 释曰:上巳荐马,今又荐马者,以柩车动而郷南,为行始冝新之,故荐马如初也。 賔出至葬期。 注亦因在外位时。 释曰:云亦因在外位时者,亦上启期、祖期事毕在外位,故此亦因事毕出在外位时请葬期也。 入复位 注主人至内位。释曰:云主人者,以其送賔,据主人入,今送賔讫,入复位,明主人也。云自死至于殡,自启至于葬,主人及兄弟常在内位者,自死至于殡,在内位,在殡宫中。自启至于葬,在内位,据在祖庙中,处虽不同,在内不异,故揔言之。云在内位者,始死未小敛巳前,位在尸东,小敛后,位在阼阶下。若自启之后在庙位,亦在阼阶下也。
仪礼䟽卷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