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法第九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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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2:56

衣服法第九

衣者,身之章也。道俗不可混杂,若出家超世,一通而巳。至于陆通散发,徒跣倮形,有之与无,弗拘限制。其渉世居家,又不得过三通。通过三者,急以施人。积而能散,转伪成真,真人建学,修身率众,应须两通。常令新净,故随布施,施与法人,人非法者,不得充用,秽辱真正,深宜防之。良无其人,火净如法。非唯衣服,爰及屋宇,床席帏帐、屐履被毡褥,食器书䟽,触物堪施则施人,不堪则浄。巾帽服饰,袴衫裙?,行縢臂衣,事事各二。其一分别异室安处,法事则著,事竟脱之。别箱各箧,内外不参,毎使香洁,齐整副称,大小厚薄,布绢随时,富不得奢靡,贫不得秽陋,调和中适,依按师仪。受法之初,便应令备。贫未悉具,浣濯中延要服所须,大略如左:葛巾,单衣,被,履,手板。

右五件皆应新净,勿用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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