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第二十六

轻识古籍

共 1303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4-02-04 14:16

定分第二十六

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之当时立之者眀?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眀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柰何?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置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各则主法令之,则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各,各以其所志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之輙,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千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剟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眀,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劵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劵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劵书从事。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宝来之法令学问拜,所谓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眀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能敢以非理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有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公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天下之吏○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铢。故智诈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曰:愚则易治也。此所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西行也,其不几亦眀矣。一兎走,百人逐之,非以兎也。夫卖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物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今法令不眀,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正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之国,㓕社稷之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悫,而名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世乱者不可治。夫世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智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眀白易知,名正,愚知,徧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眀主因治而终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