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第八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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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20:09

贞观政要卷第八

戈直集论

论务农三十    论刑法三十一

论赦令三十二   论贡赋三十三

辩兴亡三十四

务农第三十

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凡事皆湏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王珪曰:昔秦皇、汉武,外则穷极兵戈,内则崇侈宫室,人力既竭,祸难遂兴。彼岂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亡隋之辙,殷鉴不逺,陛下亲承其弊,知所以易之。然在初则易,终之实难。伏愿慎终如始,方尽其羙。太宗曰:公言是也。夫安人寜国,惟在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朕所以抑情损欲,克已自励耳。

贞观二年,京师旱,蝗虫大起。太宗入苑视禾,见蝗虫掇数枚而呪:曰:人以榖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諌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复为灾。

贞观五年,有司上书言:皇太子将行冠礼,宜用二月为吉,请追兵以备仪注。太宗曰:今东作方兴,恐妨农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萧瑀奏言:准隂阳家用二月为胜。太宗曰:隂阳拘忌,朕所不行。若动静必依隂阳,不顾理义,欲求福祐,其可得乎?若所行皆遵正道,自然常与吉㑹。且吉凶在人,岂假隂阳拘忌?农时甚要,不可蹔失。

贞观十六年,太宗以天下粟价率计斗直五钱,其尢贱䖏,计斗直三钱。因谓侍臣曰: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既属丰稔若斯,朕为亿兆人父母,唯欲躬务俭约,必不輙为奢侈。朕常欲赐天下之人,皆使富贵,今省徭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则富矣。敦行礼譲,使郷闾之间少敬长,妻敬夫,此则贵矣。但令天下皆然,朕不聴管弦,不从畋猎,乐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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