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粹卷第七十二记乙

轻识古籍

共 619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4-02-05 07:20

文粹卷第七十二记乙

吴兴姚   铉  纂

中书政事堂记    御史台新造中书院记

御史大夫壁记    御史中丞壁记

东都留台石柱记   吏部贠外郎南曹㕔壁记

监祭使壁记     秘书郎壁记

四门?教壁记    国学新修五经壁记

问国庠记

中书政事堂记李华

政事堂者,自武德巳来,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起复授司空,房玄龄授左仆射,魏徴授太子太保,皆知门下省事。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宰相笔,乃移政事堂于中书省。记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天,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此堂得以议之。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人,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尅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移之。兵不可以擅诛,权不可以擅施,货不可以擅蓄,王泽不可以擅夺,君恩不可以擅间,私雠不可以擅报,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诛之。事不可以轻入重,罪不可以生入死,法不可以剥害于人,财不可以擅加于赋,情不可以委之于幸,乱不可以启之于萌。伐紊不赏,削紊不封,闻荒不救,见馑不惊,逆諌自贤,违道伤古,此堂得以杀之。故曰:庙堂之上,鐏爼之前,有兵,有刑,有挺有刃,有斧钺,有鸩毒,有夷族,有破家。登此堂者,得以行之。故伊尹放太甲之不嗣,周公逐管、蔡之不义,霍光废昌邑之乱,狄公正庐陵之位。自君弱臣强之后,宰相主生杀之柄,天子掩九重之耳,爕理化为权衡,论思变为机纽,倾身 祸败,不可胜数。列国有传,青史有名,可以为终身之诫,无罪记云。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