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不飬出母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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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3:37
题不飬出母议后
礼不著嫁母之服,而律令有之,或者疑其不同。以予考之,礼于嫁母虽不言亲,而独言继,又著出母之服焉,皆举轻以明重,而见亲母之嫁者 不可以无服,与律令之意?不殊也。又于为父后者,但言出母之无服,而不及嫁母,是亦举轻以别重,而见嫁母之犹应有服也。余观余正父之所辨,贡十之妾母,虽非父卒子㓜,而更嫁,然无七出之罪,而其去也有故,则其实乃嫁母而非出也。乐平令尹所论之失,正坐以嫁母为出母,谓有服为无服。而正父之辨之也,亦唯此二者之为急耳。今乃独有是嫁母也之一言,而不论其所以不为出而犹有服者,顾反题其篇端曰不养出母。又但论其与古之出母者不同。而不可从于不丧之文。则亦自相矛盾。而反以证成令尹之误说矣。予惧夫览者之不能无疑。故书此以质焉。抑正父之欲使夫人飬是母也。将使如何而飬之耶。予闻之。母嫁而子从者。继父为之筑庙于家门之外,使其子祀之,而妻不敢与焉。说者以为恩虽至亲族巳绝矣,夫不可二故也。此则是嫁母者,生不可以入于庙,死不可以祔于庙,而亦不可以飬于家矣。为之子者,率其妇子就母之家,或舎其侧而飬之,则于礼也其节矣乎。或曰:此为母之有家者言之则可矣,不幸而无以为家,则如之何?筑室于外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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