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粹卷第三十五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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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7:13

文粹卷第三十五论乙

吴兴姚  铉  纂

省试颜子不贰过论 辨曽参不为孔门十哲论

孟子荀子言性论  管仲论

嬴秦论      萧何求继论

四维论      六逆论

辨私论      自明诚论

论相       卜论

省试颜子不贰过论韩愈

论曰:登孔氏之门者众矣,三千之徒,四科之目,孰非由圣人之道,为君子之儒者乎?其于过行过言,亦云鲜矣。而夫子举不贰过,惟颜氏之子,其何故哉?请试论之。夫圣人抱诚明之正性,根中庸之正德。苟发诸中,形诸外者,不由思虑,莫匪规矩。不善之心,无自入焉;可择之行,无自加焉。故惟圣人无过。所谓过者,非谓发于行,彰于言,人皆谓之过而后为过也,生于其心则为过矣,故颜子之过此?也。不贰者,盖能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形,不贰之于言行也。中庸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自诚明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无过者也。自明诚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不勉则不中,不思则不得,无贰过者也。故夫子之言曰:回之为人,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不失之矣。又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言犹未至也。而孟子亦云:颜子具圣人之体,而微者皆谓不能生于其心,而亦不暴之于外。考之于圣人之道,差为过耳。颜子自惟其若是也,于是居陋巷以致其诚,饮一瓢以求其志,不以富贵妨其道,不以隐约易其心,确乎不拔,浩然自守,知髙坚之可尚,忘鑚仰之为劳,任重道逺,竟莫之致。是以夫子叹其不幸短命,今也则亡,谓其不能与巳并立于至圣之域,观教化之大行也。不然,夫行发于身,加于人;言发乎迩,见乎逺。苟不愼也,败辱随之,而后思欲不贰过,其于圣人之道,不亦逺乎。而夫子尚肯谓之其殆庶几,孟子尚复谓之具体而微者哉。则颜子之不贰过者,尽在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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