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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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9:22
五刑
笞刑
:七下,十七,二十七,三十七,四十七,五十七。
杖刑
:六十七,七十七,八十七,九十七,一百七。
徒刑
: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
:辽阳、湖广迤北。
死刑
:斩,陵迟处死。
五服斩衰
:子为父,妇为夫之父之类。
齐衰
:
子为母,妇为夫之母之类。
大功
:
为同堂兄弟,为姑姊妹适人者之类。
小功
:
为伯叔祖父母,为再从兄弟之类。
缌麻
:
为族兄弟,为族曾祖父母之类。
十恶谋反
:谓谋危社稷。
谋大逆
: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谋叛
:谓谋背国从伪。
恶逆
: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不道
: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觧人,造畜虫毒魇魅。
大不敬
: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及伪造御寳,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牢固;指斥乗舆,情理切害,及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
不孝
: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䘮,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䘮,匿不举哀,许称祖父母、父母死。
不睦
: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剌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䘮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内乱
: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八议议亲:谓皇帝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
议故:谓故旧。
议贤:谓有大德行。
议能:谓有大才业。
议功:谓有大功勋。
议贵:谓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
议勤:谓有大勤劳。
议賔:谓承先代之后为国賔者。
赎刑诸牧民官公罪之轻者,许罚赎。诸职官犯夜者,赎。诸年老七十以上,年㓜十五以下,不任杖责者,赎。诸罪人癃笃残疾,有妨科决者,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