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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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7:11

第二

右臣尝论奏王子韶除太常少卿不当,今已累日,未奉㫖挥。臣闻子韶熈寕中尝按钱塘祖无择事,承望王安石风指,巧为排䧟,缙绅之间,至今不以为直。及任御史,苟务容悦,上䛕人主,下欺官长。 先皇帝察其颇僻,黜为上元知县,清议不齿,于兹有年。中间虽移湖南运判,及迁吏部郎中,尚为言者所劾,皆即报罢。今少常之任,资望愈重,一历此地,遂升要津,岂容匪人,可冐优?。议者谓子韶颇有文学,不沗新命,此亦姑息之论,非公言也。国家设官分职,本以待天下之才。如子韶者,反复奸邪,见于已试,人物污下,众所鄙薄。既不能纳忠于先朝,岂复䏻尽节于陛下。虽区区之记问,或有可称,而大义巳?,余何足道?今若不䆒本末,妄寘清途,臣恐幸门遂开,小

人道长,甚非朝廷之福。惟 陛下重惜名器,为官择人,检㑹臣前奏事理,特降㫖挥,收还子韶之命,别授贤者,以慰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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