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

轻识古籍

共 3954字,需浏览 8分钟

 ·

2024-02-04 18:39

十恶

䟽议曰:五刑之中,十恶尤切,?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其数甚恶者,事?有十,故称十恶。然汉制九章,?并湮没,其不道不敬之目见存。原夫厥?,盖起诸汉。案梁、陈已徃,略有其条。周、齐虽具十条之名,而无十恶之目。开皇创制,始备此科,酌于旧章,数存于十。大业有造,复更刋除,十条之内,唯存其八。自武德以来,仍遵开皇,无所损益。一曰谋反。

䟽议曰:案公羊传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谓将有逆心而害于君父者,则必诛之。左传云:天反时为灾,人反德为乱。然王者居宸极之至尊,奉上天之寳命,同二仪之覆载,作兆庶之父母,为子为臣,惟忠惟孝,乃敢包藏㐫慝,将起逆心,规反天常,悖逆人理,故曰谋反。注谓谋危社稷。

䟽议曰:社为五土之神,稷为田正也。所以神地道,主司啬。君为神主,食乃人天。主泰即神安,神寜即时稔。臣下将图逆节,而有无君之心。君位若危,神将安恃。不敢指斥尊号,故托云社稷。周礼云:左祖右社,人君所尊也。二曰谋大逆。

䟽议曰:此条之人,干纪犯顺,违道悖德,逆莫大焉,故曰大逆。注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䟽议曰:有人获罪于天,不知纪极,潜思释憾,将图不逞,遂起恶心,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宗者,尊也。庙者,貌也。刻木为主,敬象尊容,置之宫室,以时祭享,故曰宗庙。山陵者,古先帝王因山而葬,黄帝葬桥山,即其事也。或云,帝王之葬,如山如陵,故曰山陵。宫者,天有紫微宫,人君则之,所居之处,故曰宫。其阙者,尔雅释宫云:观谓之阙。郭璞云:宫门双阙也。周礼秋官:正月之吉日,悬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人观之,故谓之观。

三曰谋叛。注谓谋背国从伪。䟽议曰: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即如莒牟夷以牟娄来奔,公山弗扰以费叛之?。四曰恶逆。

䟽议曰:父母之恩,昊天罔极,嗣续妣祖,承奉不轻,枭鸱其心,爱慕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曰恶逆。

注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䟽议曰:殴谓殴击,谋谓谋计。自伯叔以下,即据杀讫,若谋而未杀,自当不睦之条。恶逆者,常赦不免,决不待时;不睦者,会赦合原,惟止除名而已。以此为别,故立制不同。其夫之祖父母者,夫之曾髙祖亦同。案䘮服制,为夫曽髙,服缌麻。若夫承重,其妻于曽髙祖,亦如夫之父母服期,故知称夫之祖父母,曽髙亦同也。问曰:外祖父母及夫,据礼有等数不同,具为分析荅?曰:外祖父母,但生母身,有服无服,并同外祖父母。所以如此者,律云不以尊压及出降故也。若不生母身者,有服同外祖父母,无服同凡人。依礼,嫡子为父后及不为父后者,并不为出母之党服,即为继母之党服。此两党俱是外祖父母。若亲母死于室,为亲母之党服,不为继母之党服。此继母之党无服,即同凡人。又妾子为父后及不为父后者,嫡母存,为其党服,嫡母亡,不为其党服。礼云:所从亡者则已。此既从嫡母而服,故嫡母亡,其党则已。夫则依礼有三月庙见,有未庙见,或就㛰等三种之夫,并同夫法。其有克吉日及定㛰夫等,唯不得违约攺嫁。自余相犯,并同凡人。五曰不道,

䟽议曰:安忍残贼,背违正道,故曰不道。

注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

䟽议曰:谓一家之中,三人被杀,俱无死罪者,若三人之内,有一人合死,及于数家各杀二人,唯合死刑,不入十恶。或杀一家三人,本条罪不至死,亦不入十恶。支解人者,谓杀人而支解,亦㩀本罪合死者。注造畜蛊毒厌魅䟽议曰:谓造合成蛊,虽非造合,乃传畜堪以害人者?是。即未成者,不入十恶。厌魅者,其事多端,不可具述。?谓邪俗隂行不轨,欲令前人疾苦及死者。六曰大不敬。

䟽议曰: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注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乗舆服御物。䟽议曰:大者,依祠令,昊天上帝、五方上帝、皇地祗、神州宗庙等为大祀。职制律又云:凡言祀者,祭享同。若大祭、大享,并同大祀。神御之物者,谓神祗所御之物。本条注云:谓供神御者,帷帐几杖亦同造成未供而盗,亦是酒醴馔具及笾豆簠簋之属,在神前而盗者,亦入大不敬,不在神所盗者,非也。乗舆服御物者,谓主上服御之物。人主以天下为家,乗舆巡幸,不敢指斥尊号,故托乘舆以言之。本条注云服通衾茵之属,真副等?,须监当之官部分拟进,乃为御物。注:盗及伪造御寳。

䟽议曰:说文云:玺者,印也。古者尊卑共之。左传云:襄公自楚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予之。是其义也。秦汉以来,天子曰玺,诸侯曰印。开元岁中,攺玺曰寳。本条云:伪造皇帝八寳。此言御寳者,为摄三后寳,并入十恶故也。

注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

䟽议曰:合和御药,?慿正方,中间错谬,误违本法。封题误者,谓依方合讫,封题有误。若以丸为散,应冷言?之?。

注若造御膳,误犯食禁。

䟽议曰:周礼食医掌王之八珍,所司特宜敬慎。营造御膳,须慿食经。误不依经,即是不敬。注御幸舟船,误不牢固。

䟽议曰:帝王所之,莫不庆幸,舟船既拟供御,故曰御幸舟船。工匠造船,备尽心力,误不牢固,即入此条。但御幸舟船以上三事,皆为因误得罪,设未进御,亦同十恶。如其故为,即从谋反科罪。其监当官司,准法减科,不入不敬。

注指斥乗舆,情理切害。

䟽议曰:此谓情有觖望,发言谤毁,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若使无心怨天,唯欲诬搆人罪,自依反坐之法,不入十恶之条。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攺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恩慎罚故也。

注及

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

䟽议曰:奉制出使,宣布四方,有人对捍,不敬制命,而无人臣之礼者。制使者,谓奉勑定名及令所司差遣者是也。七曰不孝。䟽议曰:善事父母曰孝,既有违犯,是名不孝。

注: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

䟽议曰:本条直云告祖父母、父母,此注兼云告言者,文虽不同,其义一也。诅犹呪也,詈犹骂也。依本条,诅欲令死及疾苦者,?以谋杀论,自当恶逆。唯诅求爱媚,始入此条。

问曰:依贼盗律:子孙于祖父母、父母求爱媚而厌呪者,流二千里。然厌魅呪诅,罪无轻重。今诅为不孝,未知厌入何条?荅曰:厌呪、?复同文,理乃诅轻厌重。但厌魅凡人,则入不道,若呪诅者,不入十恶。名例云:

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然呪诅是轻,尚入不孝,明知厌魅是重,理入此条。

注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

䟽议曰: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就养无方,出告反靣,无自专之道,而有异财别籍,情无至孝之心,名义以之俱沦,情节于兹并弃。稽之典礼,罪恶难容。二事既不相须,违者并当十恶。注。若供养有阙,

䟽议曰:礼云:孝子之养亲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以其饮食而敬养之。其有堪供而阙者,祖父母、父母告,乃坐。

注居父母䘮,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

䟽议曰:居父母䘮,身自嫁娶。?谓首从得罪者。若其独坐主婚男女,即非不孝。所以称身自嫁娶,以明主婚不同十恶故也。其男夫居䘮娶妾,合免所居之一官;女子居䘮为妾,得减妻罪三等,并不入不孝。若作乐者,自作遣人等。乐,谓击钟鼓,奏匏磬、埙箎、歌舞散乐之?。释服从吉,谓䘮制未终,而在二十七月之内,释去衰裳而着吉服者。

注闻祖父母、父母䘮,匿不举哀,及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䟽。议曰:依礼,闻亲䘮以哭,荅使者尽哀而问故。父母之䘮,创巨尤切,闻即崩殒,擗踊号天。今乃匿不举哀,或拣择时日者,并是。其诈称祖父母、父母死,谓祖父母、父母见在而诈称死者,若先死而诈称始死者非。八曰不睦。

䟽议曰:礼云讲信修睦,孝经云:民用和睦。睦者,亲也。此条之内,?是亲族相犯,为九族,不相叶睦,故曰不睦。

注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

䟽议曰:但有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无问尊卑长㓜,緫入此条。若谋杀期亲尊长等,杀讫即入恶逆。今直言谋杀,不言故闘,若故闘杀讫,亦入不睦。举谋杀未伤是轻,明故闘已杀是重,轻重相明,理同十恶。卖缌麻以上亲者,无问强、和,俱入不睦。卖未售者非。注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

䟽:议曰:依礼,夫者妇之天。又云:妻者,齐也。恐不同尊长,故别言夫。号大功尊长者,依礼,男子无大功尊,唯妇人于夫之祖父母及夫之伯叔父母是大功尊。大功长者,谓从父兄姊是也。以上者,伯叔父母、姑、兄姊之?。小功尊属者,谓从祖父母姑、从祖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舅、姨之?。九曰不义

䟽。议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此条元非血属,本止以义相从,背义乖仁,故曰不义。

注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䟽议曰:府主者,依令:职事官五品以上,带勲官三品以上,得亲事。帐内于所事之主,名为府主。国官、邑官于其所属之主,亦与府主同。其都督、刺史?据制书出日,六品以下?据画讫始。是见受业师,谓伏膺儒业而非私学者。若杀讫,入不义,谋而未杀,自从杂犯。注: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

䟽议曰:吏谓流外官以下,卒谓庶士、卫士之?。此等色人,?例不少。有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并入不义官长者,依令,诸司尚书同长官之例

注。及闻夫䘮,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攺嫁,䟽议曰:夫者,妻之天也。移父之服而服,为夫斩衰,恩义既崇,闻䘮即须号恸,而有匿哀不举,居䘮作乐,释服从吉,攺嫁忘忧,?是背礼违义,故俱为十恶。其攺嫁为妾者,非。十曰内乱,

䟽议曰:左传云: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易此则乱。若有禽兽,其行,朋滛于家,紊乱礼经,故曰内乱。

注谓奸小功以上亲。

䟽议曰:奸小功以上亲者,谓据礼男子为妇人着小功服而奸者。若妇人为男夫,虽有小功之服,男子为报服缌麻者,非。谓外孙女于外祖父及外甥于舅之?。

注父祖妾及与和者。

䟽议曰:父祖妾者,有子无子并同媵亦是。及与和,谓妇人共男子和奸者,并入内乱。若被强奸,后遂和可者,亦是。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