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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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1:27

大學論

大學論平天下,至於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帝王之能事畢矣。然而所好之不可不愼也。民之所好者利,而上亦好之,則必至奪民之利,利聚於上,而悖岀之患隨之矣。夫利之爲言賴也,上下所賴以用者惟財,而財之源出於土,有人而土可治,土治而出賦稅以奉上,財用於是乎不竭。

有小人者,刱爲理財之說,謂可不加賦而國用足也,於是隂避加賦之名,陽行剝下之計,山海關市之利,籠於有司,日增月益,曰:吾取諸商賈,非取諸民也。然商亦四民之一,上之取於商者逾多,則貨益昂,而民之得貨益艱,商未病而民已病矣。又刱爲節用之說,謂吏俸可減也,簿書期會之間,小有違失,可奪其俸以示儆也。大吏無以自給,則取之小吏,小吏無以自給,則仍取之民,雖不加賦,較之加賦,殆有甚焉。

大學一篇,極言以利爲利之害,初無一言及於理財。朱文公釋此章之意云:務在與民同好惡而不專其利。正謂同好惡之君子,當好仁而不可好利耳。天下之財自足供天下之用。財者,天之所生,上與下共之者也。上不多取於下,則下不覬覦於上,上下各安其欲,而無自利之心。吏不貪殘,國無姦盜,此久安長治,至易至簡之道也。聖人豈有它謬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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