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歷志第一下班固漢書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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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1:00
律歷志第一下班固漢書二十一
祕書監上護軍琅邪縣開國子顔師古注
統母
日法八十一。元始黃鍾初九自乗,一龠之數,得日法。
閏法十九,因爲章歲。合天地終數,得閏法。統法一千五百三十九。以閏法乗日法,得統法。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參統法,得元法。會數四十七。參天九,兩地十,得會數。章月二百三十五。五位乗會數,得章月。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推大衍象,得月法。通法五百九十八。四分月法,得通法。中法十四萬五百三十。以章月乗通法,得中法。周天五十六萬二千一百二十。以章月乗月法,得周天。歲中十二。以三統乗四時,得歲中。月周二百五十四。以章月加閏法,得月周。朔望之會百三十五。參天數二十五,兩地數三十,得朔望之會。會月六千三百四十五。以會數乗朔望之會,得會月。統月一萬九千三十五。參會月,得統月。元月五萬七千一百五。參統月,得元月。章中二百二十八。以閏法乗歲中,得章中。統中一萬八千四百六十八。以日法乗章中,得統中。元中五萬五千四百四。參統中,得元中。策餘八千八十。什乗元中,以減周天,得策餘。周至五十七。參閏法,得周至。
統母。
木金相乗爲十二,是爲歲星小周。小周乗巛策,爲千七百二十八,是爲歲星歲數。
見中分二萬七百三十六。積中十三,中餘百五十七。見中法一千五百八十三。
見閏分萬二千九十六。積月十三,月餘一萬五千七十九。見月法三萬七十七。見中日法七百三十萬八千七百一十一。見月日法二百四十三萬六千二百三十七。
金火相乗爲八,又以火乗之爲十六而小復。小復乗乾策,爲三千四百五十六,是爲太白歲數。
見中分四萬一千四百七十二。積中十九,中餘四百一十三。見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復數。
見閏分二萬四千一百九十二。積月十九,月餘三萬二千二十九。見月法四萬一千五十九。晨中分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八。積中七,中餘千七百一十八。夕中分一萬八千一百四十四。積中八,中餘八百五十六。晨閏分萬三千六百八。積月十一,月餘五千一百九十一。夕閏分萬五百八十四。積月八,月餘二萬六千八百四十八。見中日法九百九十七萬七千三百三十七。見月日法三百三十二萬五千七百七十九。
土木相乗而合經緯爲三十,是爲鎮星小周。小周乘巛策,爲四千三百二十,是爲鎮星歲數。
見中分五萬一千八百四十。積中十二,中餘一千七百四十。見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
見閏分三萬二百四十。積月十二,月餘六萬三千三百。見月法七萬九千三百二十五。見中日法一千九百二十七萬五千九百七十五。見月日法六百四十二萬五千三百二十五。
火經特成,故二歲而過初,三十二過初爲六十四歲而小周。小周乗乾策,則太陽大周,爲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四歲,是爲熒惑歲數。
見中分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積中二十五,中餘四千一百六十三。見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
見閏分九萬六千七百六十八。積月二十六,月餘五萬二千九百五十四。
見月法一十二萬二千九百一十一。見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萬七千三百七十三。見月日法九百九十五萬五千七百九十一。
水經特成,故一歲而及初,六十四及初而小復。小復乗巛策,則太隂大周,爲九千二百一十六歲,是爲辰星歲數。
見中分十一萬五百九十二。積中三,中餘二萬三千四百六十九。見中法二萬九千四十一。
復數也。
見閏分六萬四千五百一十二。積月三,月餘五十一萬四百二十三。見月法五十五萬一千七百七十九。晨中分六萬二千二百八。積中二,中餘四千一百二十六。夕中分四萬八千三百八十四。積中一,中餘一萬九千三百四十三。晨閏分三萬六千二百八十八。積月二,月餘十一萬四千六百八十二。夕閏分二萬八千二百二十四。積月一,月餘三十九萬五千七百四十一。見中日法一億三千四百八萬二千二百九十七。見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萬四千九十九。合太隂太陽之歲數而中分之,各萬一千五百二十。陽施其氣,隂成其物。以星行率減歲數,餘則見數也。東九西七乗歲數,并九七爲法,得一,金、水晨夕歲數。以歲中乗歲數,是爲星見中分。星見數,是爲見中法。以歲閏乗歲數,是爲星見閏分。以章歲乗見數,是爲見月法。以元法乗見數,是爲見中日法。以統法乘見數,是爲見月日法。
五步
木,晨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十一分度二,百二十一日。始留,二十五日而旋。逆,日行七分度一,八十四日。復留,二十四日三分而旋。復順,日行十一分度二,百一十一日有百八十二萬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凡見三百六十五日有百八十二萬八千三百六十五分,除逆,定行星三十度百六十六萬一千二百八十六分。凡見一歲,行一次而後伏。日行不盈十一分度一。伏三十三日三百三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七分,行星三度百六十七萬三千四百五十一分。壹見,三百九十八日五百一十六萬三千一百二分,行星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七分。通其率,故曰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
金,晨始見,去日半次。逆,日行二分度一,六日。始留,八日而旋。始順,日行四十六分度三十三,四十六日。順,疾,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百八十四日而伏。凡見二百四十四日,除逆,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伏,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三十三有竒。伏八十三日,行星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萬五千二百二十分。凡晨見、伏三百二十七日,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萬五千二百二十二分。夕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百八十一日百七分日四十五。順,遲,日行四十六分度「四」十三,四十六日。始留,七日百七分日六十二分而旋。逆,日行二分度一,六日而伏。凡見二百四十一日,除逆,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伏,逆,日行八分度七有竒。伏十六日百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十二分,行星十四度三百六萬九千八百六十八分。一凡夕見伏,二百五十七日百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十分,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萬七千四百六十九分。壹復,五百八十四日百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十二分。行星亦如之,故曰日行一度。
土,晨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十五分度一,八十七日,始留,三十四日而旋。逆,日行八十一分度五,百一日。復留,三十三日八十六萬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復順,日行十五分度一,八十五日而伏。凡見三百四十日八十六萬二千四百五十五分,除逆,定「餘」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萬三千九百三十分。伏,日行不盈十五分度三。三十七日千七百一十七萬一百七十分,行星十度八百七十三萬六千五百七十分。壹見,三百七十七日千八百三萬二千六百二十五分,行星十二度千三百二十一萬二百分。通其率,故曰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一日四十五。
火,晨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二百七十六日,始留,十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度七十,六十二日。復留,十日而旋。復順,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二百七十六日而伏。凡見六百三十四日,除逆,定行星三百一度。伏,日行不盈九十二分度七十三分,伏百四十六日千五百六十八萬九千七百分,行星百一十四度八百二十一萬八千五分。壹見,七百八十日千五百六十八萬九千七百分,凡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八百二十一萬八千五分。通其率,故曰日行萬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二百五十五。
水,晨始見,去日半次。逆,日行二度,一日。始留,二日而旋。順,日行十分度六,「十」七日。順,疾,日行一度三分度一,十八日而伏。凡見二十八日,除逆,定行星二十八度。伏,日行一度九分度七有竒,三十七日億二千二百二萬九千六百五分,行星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萬一百二十八分。凡晨見、伏,六十五日億二千二百二萬九千六百五分,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萬一百二十八分。夕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一度三分度一,十六日二分日一。順,遲,日行七分度六,七日。留,一日二分日一而旋。逆,日行二度,一日而伏。凡見二十六日,除逆,定行星二十六度。伏,逆,日行十五分度四有竒,二十四日,行星六度五千八百六十六萬二千八百二十分。凡夕見伏,五十日,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萬九千四百七十七分。壹復,百一十五日億二千二百二萬九千六百五分。行星亦如之,故曰日行一度。
統術
推日月元統,置太極上元以來,外所求年,盈元法除之,餘不盈統者,則天統甲子以來年數也。盈統,除之,餘則地統甲辰以來年數也。又盈統,除之,餘則人統甲申以來年數也。各以其統首日爲紀。
推天正,以章月乘人統歲數,盈章歲得一,名曰積月,不盈者名曰閏餘。閏餘十二以上,歲有閏。求地正,加積月一;求人正,加二。
推正月朔,以月法乘積月,盈日法得一,名曰積日,不盈者名曰小餘。小餘三十八以上,其月大。積日盈六十,除之,不盈者名曰大餘。數從統首日起,筭外,則朔日也。求其次月,加大餘二十九,小餘四十三。小餘盈日法得一,從大餘,數除如法。求弦,加大餘七,小餘三十一。求望,倍弦。
推閏餘所在,以十二乘閏餘,加十得一。盈章中,數所得,起冬至,筭外,則中至終閏盈。中氣在朔若二日,則前月閏也。
推冬至,以筭餘乘人統歲數,盈統法得一,名曰大餘,不盈者名曰小餘。除數如法,則所求冬至日也。
求八節,加大餘四十五,小餘千一十。求二十四氣,三其小餘,加大餘十五,小餘千一十。
推中部二十四氣,皆以元爲法。
推五行,其四行各七十三日,統歲分之七十七。中央各十八日,統法分之四百四。冬至後,中央二十七日六百六分。
推合晨所在星,置積日,以統法乘之,以十九乘小餘而并之。盈周天,除去之;不盈者,令盈統法得一度。數起牽牛,筭外,則合晨所入星度也。
推其日夜半所在星,以章歲乘月小餘,以減合晨度。小餘不足者,破全度。
推其月夜半所在星,以月周乘月小餘,盈統法得一度,以減合晨度。
推諸加時,以十二乘小餘爲實,各盈分母爲法,數起於子,筭外,則所加辰也。
推月食,置會餘歲積月,以二十三乘之,盈百三十五,除之。不盈者,加二十三得一月,盈百三十五,數所得,起其正,筭外,則食月也。加時,在望日衝辰。
紀術
推五星見復,置太極上元以來,盡所求年,乘大終見復數,盈歲數得一,則定見復數也。不盈者名曰見復餘。見復餘盈其見復數,一以上見在往年,倍一以上,又在前往年,不盈者在今年也。
推星所見中次,以見中分乘定見復數,盈見中法得,則積中法也。不盈者名曰中餘。以元中除積中,餘則中元餘也。以章中除之,餘則入章中數也。以十二除之,餘則星見中次也。中數從冬至起,次數從星紀起,筭外,則星所見中次也。
推星見月,以閏分乘定見,以章歲乘中餘從之,盈見月法得一,并積中,則積月也。不盈者名曰月中餘。以元月除積月餘,名曰月元餘。以章月除月元餘,則入章月數也。以十二除之,至有閏之歳,除十三入章。三歳一閏,六歳二閏,九歳三閏,十一歳四閏,十四歳五閏,十七歳六閏,十九歳七閏。不盈者數起於天正,筭外,則星所見月也。
推至日,以中法乘中元餘,盈元法得一,名曰積日,不盈者名曰小餘。小餘盈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中大。數除積日如法,筭外,則冬至也。
推朔日,以月法乘月元餘,盈日法得一,名曰積日,餘名曰小餘。小餘三十八以上,月大。數除積日法,筭外,則星見月朔日也。
推入中次日度數,以中法乘中餘,以見中法乘其小餘并之,盈見中日法得一,則入中日入次度數也。中次至日數,次以次初數,筭外,則星所見及日所在度數也。求夕,在日後十五度。
推入月日數,以月法乘月餘,以見月法乘其小餘并之,盈見月日法得一,則入月日數也。并之大餘,數除如法,則見日也。
推後見中,加積中於中元餘,加後餘於中餘,盈中其法得一,從中元餘,數如法,則見中也。
推後見月,加積月於月元餘,加後月餘於月餘,盈其法得一,從月元餘,除數如法,則後月見也。
推至日及入中次度數,如上法。
推朔日及入月數,如上法
推晨見加夕,夕見加晨,皆如上法。
推五步,置始見以來日數,至所求日,各以其行度數乘之。其星若日有分者,分子乘全爲實,分母爲法。其兩有分者,分母分度數乘全,分子從之,令相乘爲法實,分母相乘爲法,實如法得一,名曰積度。數起星初見星宿所在宿度,筭外,則星所在宿度也。
歳術
推歳所在,置上元以來以,外所求年,盈歳數,除去之,不盈者以百四十五乘之,以百四十四爲法,如法得一,名曰積次,不盈者名曰次餘。積次盈十二,除去之,不盈者名曰定次。數從星紀起,筭盡之外,則所在次也。欲知太歳,以六十除餘積次,餘不盈者,數從丙子起,筭盡之外,則太歳日也。
贏縮。傳曰:「歳棄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五星之贏縮不是過也。過次者殃大,過舍者災小,不過者亡咎。次度。六物者,歳時數日月星辰也。辰者,日月之會而建所指也。
星紀,初斗十二度,大雪。中牽牛初,冬至。
於夏爲十一月,商爲十二月,周爲正月。
終於婺女七度。
玄枵,初婺女八度,小雪。中危初,大寒。
於夏爲十二月,商爲正月,周爲二月。
終於危十五度。
諏訾,初危十六度,立春。中營室十四度,驚蟄。
今曰雨水,於夏爲正月,商爲二月,周爲三月。
終於奎四度。
降婁,初奎五度,雨水。
今曰驚蟄。
中婁四度,春分。
於夏爲二月,商爲三月,周爲四月。
終於胃六度。
大梁,初胃七度,穀雨。
今曰清明。
中昴八度,清明。
今曰穀雨,於夏爲三月,商爲四月,周爲五月。
終於畢十一度。
實沉、初畢十二度,立夏。中井初,小滿。
於夏爲四月,商爲五月,周爲六月。
終於井十五度。
鶉首,初井十六度,芒種。中井三十一度,夏至。
於夏爲五月,商爲六月,周爲七月。
終於柳八度。
鶉火,初柳九度,小暑。中張三度,大暑。
於夏爲六月,商爲七月,周爲八月。
終於張十七度。
鶉尾,初張十八度,立秋。中翼十五度,處暑。
於夏爲七月,商爲八月,周爲九月。
終於軫十一度。
壽星,初軫十二度,白夏爲八月商爲露。中角十度,秋分終。
於氐四度大月,周爲十月。
於夏爲九月商爲火,初氐五度,寒露。中房五度,霜十月,周爲十一月。
終於尾九度。
析木,初尾十度,立冬。中箕七度,小雪。
於夏爲十月,商爲十一月,周爲十二月。
終於斗十一度。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牛八。女十二。虚十。危十七。營室十六。壁九。北九十八度。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二。參九。西八十度。井三十三。鬼四。柳十五。星七。張十八。翼十八。軫十七。南百一十二度。
九章歲爲百七十一歲,而九道小終。九終千五百三十九歳而大終。三終而與元終。進退於牽牛之前四度五分。九會。陽以九終,故日有九道。隂兼而成之,故月有十九道。陽名成功,故九會而終。四營而成易,故四歳中餘一,四章而朔餘一,爲篇首,八十一章而終一統。
一,甲子元首。
十,辛酉。十九,己未。二十八,丁巳。三十七,乙卯。四十六,壬子。五十五,庚戌。六十四,戊申。七十三,丙午,中。
甲辰二統。辛丑。己亥。丁酉。乙未。壬辰。庚寅。戊子。丙戌,季。
甲申三統。辛巳。己卯。丁丑。
乙亥壬申。
庚午。戊辰。丙寅,孟。
愍干二年。
二,癸卯。十一,辛丑。二十,己亥。二十九,丁酉。三十八,甲午。四十九,壬辰。五十六,庚寅。六十五,戊午。七十四,乙酉,中。
癸未。辛巳。己卯。丁丑。甲戌。壬申。庚午。戊辰。乙丑,季。
癸亥。辛酉。己未。丁酉。
甲寅。壬子。庚戌。戊申
乙巳,孟。
三,癸未。十二,辛巳。二十一,己卯。三十,丙子。三十九,甲戌。四十八,壬申。五十七,庚午。六十六,丁卯。七十五,乙丑,中。
癸亥。辛酉。己未。丙辰。甲寅。壬子。庚戌。丁未。乙巳,季。
癸卯。辛丑。己亥。丙申。甲午。壬申。庚寅。
丁亥。乙酉,孟。
四,癸亥。
。
十三,辛酉。二十二,戊午。三十一,丙辰。四十,甲寅。四十九,壬子。五十八,己酉。六十七,丁未。七十六,乙巳,中。
癸卯。辛丑。戊戌。丙申。甲午。壬辰。己丑。丁亥。乙酉,季。
癸未。辛巳。戊寅。丙子。甲戌。壬申。
己巳。丁卯。乙丑,孟。
五,癸卯。
十四,庚子。二十三,戊戌。三十二,丙申。四十一,甲午。五十,辛卯。五十九,己丑。六十八,丁亥。七十七,乙酉,中。癸未。庚辰。戊寅。丙子。甲戌。辛未。己巳。丁卯。乙丑,季。
癸亥。庚申。戊午。丙辰。甲寅。
辛亥。己酉。乙巳,孟。
六,壬午。十五,庚辰。二十四,戊寅。三十三,丙子。四十二,癸酉。五十一,辛未。六十,己巳。六十九,丁卯。七十八,甲子,中。
壬戌。庚申。戊午。丙辰。癸丑。辛亥。己酉。丁未。甲辰,季。
壬寅。庚子。戊戌。丙申。
癸巳。辛卯。
康四午。
甲申,孟。
七,壬戌。
始建國三年。
十六,庚申。二十五,戊午。三十四,乙卯。四十三,癸丑。五十二,辛巳。六十一,己酉。七十,丙午。七十九,甲辰,中。
壬寅。庚子。戊戌。乙未。癸巳。辛卯。己丑。丙戌。甲申,季。
壬午。庚辰。戊寅。乙亥。癸酉。辛未。己巳。
丙寅。甲子,孟。
八,壬寅。十七,庚子。二十六,丁酉。三十五,乙未。四十四,癸巳。五十三,辛卯。六十二,戊子。七十一,丙戌。八十,甲申,中。
壬午。庚辰。丁丑。乙亥。癸酉。辛未。戊辰。丙寅。甲子,季。
壬戌。庚申。丁巳。乙卯。癸丑。辛亥。
僖五年。
戊申。丙午。甲辰,孟。
九,壬午。十八,己卯。二十七,丁丑。三十六,乙亥。四十五,癸酉。五十四,庚午。六十三,戊辰。七十二,丙寅。八十一,甲子,中。
壬戌。己未。丁巳。乙卯。癸丑。庚戌。戊申。丙午。甲辰,季。
壬寅。己亥。丁酉。乙酉。癸巳。
庚寅。戊子。丙戌。甲申,孟。
推章首朔旦冬至日,置大餘三十九,小餘六十一,數除如法,各從其統首起。求其後章,當加大餘三十九,小餘六十一,各盡其八十一章。
推篇,大餘亦如之,小餘加一。周至,加大餘五十九,小餘二十一。
世經
春秋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傳曰昭子問少昊氏鳥名何故對曰:「吾祖也,我知之矣。昔者,黄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太昊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我髙祖少昊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言郯子據少昊受黄帝,黄帝受炎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昊,故先言黄帝,上及太昊。稽之於易,炮犧、神農、黄帝相繼之世可知。」太昊帝易曰:「炮犧氏之王天下也。」言炮犧繼天而王,爲百王先,首德始於木,故爲帝太昊。作罔罟以田漁,取犧牲,故天下號曰炮犧氏。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言雖有水德,在火木之間,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彊,故伯而不王。秦以水德,在周、漢木火之間。周人䙴其行序,故易不載。
炎帝易曰:「炮犧氏没,神農氏作。」言共工伯而不王,雖有水德,非其序也。以火承木,故爲炎帝。敎民耕農,故天下號曰神農氏。
黄帝易曰:「神農氏没,黃帝氏作。」火生土,故爲土德。與炎帝之後戰於阪泉,遂王天下。始垂衣裳,有軒冕之服,故天下號曰軒轅氏。
少昊帝考德曰少昊曰清。清者,黄帝之子清陽也,是其子孫名摯立。土生金,故爲金德,天下號曰金天氏。周䙴其樂,故易不載,序於行。
顓頊帝春秋外傳曰,少昊之衰,九黎亂德,顓頊受之,迺命重黎。蒼林昌意之子。金生水,故爲水德。天下號曰髙陽氏。周其樂,故易不載,序於行。
帝嚳春秋外傳曰,顓頊之所建,帝嚳受之。清陽玄嚻之孫也水。生木故,爲木德。天下號曰髙辛氏。帝摯繼之,不知世數。周嬰其樂,故易不載。周人禘之。
唐帝帝系曰,帝嚳四妃,陳豐生帝堯,封於唐。蓋髙辛氏衰,天下歸之。木生火,故爲火德,天下號曰陶唐氏。讓天下於虞,使子朱處于丹淵爲諸侯。即位七十載。
虞帝帝系曰,顓頊生窮蟬,五世而生瞽叟,瞽叟生帝舜,處虞之嬀汭,堯嬗以天下。火生土,故爲土德。天下號曰有虞氏。讓天下於禹,使子商均爲諸侯。即位五十載。
伯禹帝系曰,顓頊五世而生鯀,鯀生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爲金德。天下號曰夏后氏。繼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歳。
成湯書經湯誓湯伐夏桀。金生水,故爲水德。天下號曰商,後曰殷。
三統,上元至伐桀之歳,十四萬一千四百八十歳,歳在大火房五度,故傳曰:「大火,閼伯之星也,實紀商人。」後爲成湯,方即世崩没之時,爲天子用事十三年矣。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故書序曰:「成湯旣没,太甲元年,使伊尹作伊訓。」伊訓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誕資有牧方明。」言雖有成湯、太丁、外丙之服,以冬至越弗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是朔旦冬至之歳也。後九十五歳,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亡餘分,是爲孟統。自伐桀至武王伐紂,六百二十九歳,故傳曰殷「載祀六百」。
殷歷曰,當成湯方即世用事十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終六府首。當周公五年,則爲距伐桀四百五十八歳,少百七十一歳,不盈六百。又以夏時乙丑爲甲子,計其年迺孟統後五章,癸亥朔旦冬至也。以爲甲子府首,皆非是。凡殷世繼嗣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歳。
四分,上元至伐桀十三萬二千一百一十三歳,其八十八紀,甲子府首,入伐桀後百二十七歳。
春秋歷,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丑朔旦冬至,孟統之二會首也。後八歳而武王伐紂。
武王書經牧誓武王伐商紂。水生木,故爲木德。天下號曰周室。
三統,上元至伐紂之歳,十四萬二千一百九歳,歳在鶉火張十三度。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再期,在大祥而伐紂,故書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紂,太誓。」八百諸侯會。還歸二年,乃遂伐紂克殷,以箕子歸,十三年也。故書序曰:「武王克殷,以箕子歸,作洪範。」洪範篇曰:「惟十有三祀,王訪于箕子。」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歳亦在鶉火,故傳曰:「歳在鶉火,則我有周之分壄也。」師初發,以殷十一日戊子,日在析木箕七度,故傳曰:「日在析木。」是夕也,月在房五度。房爲天駟,故傳曰:「月在天駟。」後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合辰在斗前一度,斗柄也,故傳曰:「辰在斗柄。」明日壬辰,晨星始見。癸巳武王始發,丙午還師,戊午度于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師行三十里,故三十一日而度。明日己未冬至,䢅星與婺女伏,歷建星及牽牛,至於婺女天黿之首,故傳曰:「星在天黿。」周書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紂。」序曰:「一月戊午,師度于孟津。」至庚申,二月朔日也。四日癸亥,至牧壄,夜陳,甲子昧爽而合矣。故外傳曰:「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武成篇曰:「粤若來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劉商王紂。」是歲也,閏數餘十八,正大寒中,在周二月己丑晦。明日閏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驚蟄。四月己丑朔死霸。死霸,朔也。生霸,望也。是月甲辰望,乙巳,旁之。故武成篇曰:「惟四月旣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廟。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國祀馘于周廟。」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受命九年而崩,後四年而武王克殷。克殷之歳八十六矣,後七歲而崩。故禮記文王世子曰:「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攝政五年,正月丁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六年戊午,距煬公七十六歳,入孟統二十九章首也。後二歳,得周公七年「復子明辟」之歳。是歳二月乙亥朔,庚寅望,後六日得乙未。故召誥曰:「惟二月旣望,粤六日乙未。」又其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召誥曰:「惟三月丙午朏。」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朏」。是歳十二月戊辰晦,周公以反政。故洛誥篇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歳,命作策,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王元年正月己巳朔,此命伯禽俾侯于魯之歳也。後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霸。故顧命曰「惟四月哉生霸,王有疾不豫,甲子,王乃洮沫水」,作顧命。翌日乙丑,成王崩。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畢命豐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策豐刑。」
春秋、殷歷皆以殷,魯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數,故據周公、伯禽以下爲紀。魯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故傳曰:「燮父、禽父並事康王」,言晉侯燮、魯公伯禽俱事康王也。子考公就立,酋。考公,世家即位四年,及煬公熙立。煬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丁酉,距微公七十六歲。
世家,煬公即位十六年,子幽公宰立。幽公,世家即位十四年,及微公茀立,㵒。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殷歷以爲丙子,距獻公七十六歲。
世家,微公即位五十年,子厲公翟立,櫂。厲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及獻公具立。獻公十五年正月甲辰朔旦冬至,殷歷以爲乙卯,距懿公七十六歳。
世家,獻公即位五十年,子愼公埶立,嚊。愼公,世家即位三十年,及武公敖立。武公,世家即位二年,子懿公被立,戲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甲午,距惠公七十六歳。
世家,懿公即位九年,子柏御立。柏御,世家即位十一年,叔父孝公稱立。孝公,世家即位二十七年,子惠公皇立。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癸酉,距釐公七十六歳。
世家,惠公即位四十六年,子隱公息立。
凡伯禽至春秋,三百八十六年。
春秋隱公,春秋即位十一年,及桓公軌立。此元年上距伐紂四百歳。
桓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莊公同立。
莊公,春秋即位三十二年,子愍公啓方正。
愍公,春秋即位二年,及釐公申立。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殷歷以爲壬子,距成公七十六歳。是歳距上元十四萬二千五百七十七歳,得孟統五十三章首。故傳曰:「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童謡云:「丙子之辰,龍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卜偃曰:「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冬十二月丙子滅虢。言歷者以夏時,故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是歳,歳在大火。故傳曰晉侯使寺人披伐蒲,重耳奔狄。董因曰:「君之行,歳在大火。」後十二年,釐之十六歳,歳在壽星。故傳曰重耳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衞五鹿,乞食於壄人,壄人舉凷而與之。子犯曰:「天賜也,後十二年,必獲此土。歳復於壽星,必獲諸侯。」後八歳,釐之二十四年也,歳在實沈,秦伯納之。故傳曰董因云:「君以辰出,而以參入,必獲諸侯。」
春秋,釐公即位三十三年,子文公興立。文公元年,距辛亥朔旦冬至二十九歳。是歳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後五年,閏餘十,是歳亡閏,而置閏。閏,所以正中朔也。亡閏而置閏,又不告朔,故經曰「閏月不告朔」,言亡此月也。傳曰:「不告朔,非禮也。」
春秋,文公即位十八年,子宣公倭立。
宣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成公黑肱立。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殷歷以爲辛卯,距定公七年七十六歳。
春秋,成公即位十八年,子襄公午立。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歳。九月乙亥朔,是建申之月也。魯史書:「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傳曰:「冬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司歷過也,再失閏矣。」言時實行以爲十一月也,不察其建,不考之於天也。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歳,歳在星紀,故經曰:「春無冰。」傳曰:「歳在星紀,而淫於玄枵。」三十年歳在娵訾。三十一年歳在降婁。是歳距辛亥百一十三年,二月有癸未,上距文公十一年會于承匡之歳夏正月甲子朔九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竒二十日,爲日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故傳曰絳縣老人曰:「臣生之歳,正月甲子朔,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師曠曰:「郤成子會于承匡之歳也,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則其日數也。」士文伯曰:「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
春秋,襄公即位三十一年,子昭公稠立。昭公八年歳在析木,十年歳在顓頊之虚,玄枵也。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歳,五月有丙子、戊寅、壬午,火始昏見,宋、衞、陳、鄭火。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三十三歳,是辛亥後八章首也。正月己丑朔旦冬至,失閏。故傳曰:「二月己丑,日南至。」三十二年,歳在星紀,距辛亥百四十五歳,盈一次矣。故傳曰:「越得歳,吴伐之,必受其咎。」
春秋,昭公即位三十二年,及定公宋立。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庚午,距元公七十六歳。
春秋,定公即位十五年,子哀公將立。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非建戌之月也。是月也螽,故傳曰:「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歷過也。」詩曰:「七月流火。」春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自春秋盡哀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
六國春秋哀公後十三年遜于邾,子悼公曼立,寧。悼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子元公嘉立。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己酉,距康公七十六歳。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子穆公衍立,顯。穆公,世家即位三十三年,子恭公奮立。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子康公毛立。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殷歷以爲戊子,距緡公七十六歳。康公,世家即位九年,子景公偃立。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子平公旅立。平公,世家即位二十年,子緡公賈立。緡公二十一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歷以爲丁卯,距楚元七十六歳。緡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子頃公讎立。頃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滅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歳。
秦伯昭王,本紀無天子五年。孝文王,本紀即位一年。元年,楚考烈王滅魯頃公爲家人,周滅後六年也。莊襄王,本紀即位三年。始皇,本紀即位三十七年。二世,本紀即位三年。凡秦伯五世,四十九歳。
漢髙祖皇帝,著紀,伐秦繼周。木生火,故爲火德。天下號曰漢。距上元年十四萬三千二十五歳,歳在大棣之東井二十度,鶉首之六度也。故漢志曰歳在大棣,名曰敦牂,大歳在午。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故殷歷以爲丙午,距元朔七十六歳。著紀,髙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紀即位七年。
髙后,著紀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後七年,著紀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後三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歷以爲乙酉,距初元七十六歳。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漢歷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七歳。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歳在星紀婺女六度,故漢志曰歳名困敦,正月歳星出婺女。太初、天漢、太始、征和各四年,後元二年,著紀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鳳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紀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節、元康、神爵、五鳳、甘露各四年,黄龍一年,著紀即位二十五年。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歷以爲甲子,以爲紀首。是歲也,十月日食,非合辰之會,不得爲紀首。距建武七十六歳。初元、永元、建昭各五年,竟寧一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陽朔、鴻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綏和二年,著紀即位二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壽二年,著紀即位六年。
平帝,著紀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孫嬰爲嗣,謂之孺子。孺子,著紀新都侯王莽居攝三年,王莽居攝,盜襲帝位,竊號曰新室。始建國五年,天鳳六年,地皇三年,著紀盜位十四年。更始帝,著紀以漢宗室滅王莽,即位二年。赤眉賊立宗室劉盆子,滅更始帝。自漢元年訖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歳。
光武皇帝,著紀以景帝後髙祖九世孫受命中興復漢,改元曰建武,歳在鶉尾之張度。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律歷志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