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傳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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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28
間傳第三十七
正義曰案鄭目録云名曰閒傳者以其記喪服之間輕重所冝。此於别録屬喪服 斬衰至者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居喪外貌輕重之異。
苴,惡貌也者,苴是黎黒色,故爲惡貌也。
大功貌若止者,止,平停不動也。
大功轉輕,心無斬剌,故貌不爲之變,又不爲之傾,故貌若止於二者之閒。衰因鍜布帶,屨亦輕,其絰色用枲同者,自别表義耳。
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者,若,如也。言斬衰之哭,一舉而至氣絶,如似氣往而不却反聲也。□容可也者,□□□緦麻,其□旣經哀聲從容於□可也。斬衰,唯而不對者,但唯於人,不□言辭而對也。皇氏以爲親始死,但唯而已,不以言對。案雜記云:三年之喪,對而不問,爲在喪稍乆,故對也。
大功,言而不議者,大功稍輕,得言他事,而不議論時事之是非。雜記云:齊衰之喪,言而不語。彼謂言已事,故鄭彼注云:言,言己事也。爲人說爲語,與此言異也。
斬衰三日不食者,謂三日之内。孝經云三日而食者,謂三日之外乃食也。
齊衰二日不食者,皇氏云:謂正服齊衰也。喪大記云三不食者,當是義服。齊衰,小功,緦麻,再不食者,喪大記云:壹不食,再不食,則是壹不食謂緦麻,再不食謂小功也。與此不同者,熊氏云:異人之說,故其義别也。
父母之喪,旣虞卒哭者,此明父母終喪以來所食之節也。
又期而大祥,有醯醬者,謂至大祥之節食醯醬,則小祥食菜果之時,但用鹽酪也。若不能食者,小祥食菜果之時,得用醯醬也。故喪大記云小祥食菜果以醯醬, 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又云食肉者先食乾肉。喪大記云祥而食肉者,異人之說,故不同也。
注先飲醴酒,食乾肉者,不忍發御厚味。
正義曰:以醴酒味薄,乾肉又澁,所以先食之者,以喪服除,孝子不忍發初御醇厚之味,故飲醴酒,食乾肉也。
父母之喪,居?廬者,此明初遭五服之喪,居處之異也。芐翦不納者,芐爲蒲苹爲席,翦頭爲之,不編納其頭而藏於内也。父母之喪,旣虞卒哭者,此明遭父母之喪,至終服以來,所居改變之節,即斬衰居?廬,齊衰居堊室,論其正耳。亦有斬衰不居?廬者,則雜記云大夫居廬,士居堊室,是士服斬衰而居堊室也。亦有齊衰之喪不居堊室者,喪服小記云父不爲衆子次於外,注云自若居寢是也。
斬衰三升者,此明五服精麤之異, 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緦者,以三月之喪,治其麻縷,其細如緦,故云緦麻。以朝服十五升抽去其半,縷細而䟽也。有事其縷,事謂鍜治其布,纑,縷也。無事其布,謂織布旣成,不鍜治其布,以哀在外故也。
注此齊至差也。正義曰:此齊衰多二等者,案喪服記云:齊衰四升,此經云齊衰四?,五升、六升,多於喪服篇之二等,故云多二等也。云大功、小功多一等者,案喪服記云大功八升,若九?,此云大功七?,八升、九升,是多於喪服一等也。喪服記又云小功□升,若十一升,此云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是多於喪服一等□,故云大功、小功多一等也。云服主於受者,以喪服之經,理主於受服者而言,以大功之殤無受服,不列大功七升,以喪服父母爲主,欲其文相值,故略而不言,故云服主於受也。云是極列衣服之差也者,以喪服旣略,故記者於是經極列衣服之差,所以齊衰多二等,大功、小功多一等也。
斬衰三升者,此明父母之喪,初死至練冠衰升數之變,并明練後除脫之差也。受以成布六升者,以言三升、四升、五升之布,其縷旣麤䟽,未爲成布也。六升以下,其縷漸細,與吉布相參,故稱成布也。
葛帶三重者,謂男子也。旣虞卒哭受服之節,要中之帶,以葛代麻,帶又差小於前,以五分去一,唯有四分見在。三重,謂作四股糾之,積而相重,四股則三重。未受服之前,麻帶爲兩股相合也。此直云葛帶三重,則首絰雖葛,不三重也,猶兩股糾之也。
期而小祥,練冠縓縁者,父?爲母,與父同也。至小祥,又以卒哭後冠受其衰,而用練易其冠也。又練爲中衣,以縓爲領縁也。
又期而大祥,素縞麻衣者,謂二十五月大祥,?此日除脫,則首服素冠,以縞紕之,身著朝服,而爲大祥之?。?訖之後,而哀情未除,更反服微凶之服,首著縞冠以素紕之,身著十五?麻深衣,末有采縁,故云大祥素縞麻衣也。
中月而禫者,中,間也。大祥之後,更間一月而爲禫?,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
禫而纎者,禫祭之時,玄冠朝服,禫?旣 而首著纎冠,身著素端黄裳,以至吉祭, 無所不佩者,吉?之時,身尋常吉服,平常所服之物,無不佩也。
注葛帶至常也。
正義曰:葛帶三重,謂男子也。以經文直云葛帶三重,不辨男女之異,故明之云謂男子也。云五分去一而四糾之者,以喪服傳云:五服絰帶,相差,?五分去一,故知受服之時,以葛代麻,亦五分去一。旣五分去一,唯有四分見在,分爲四股而糾之,故云四糾□。云帶輕旣變,因爲飾也者,男子重首而輕帶,旣變麻用葛,四股糾之以爲飾也,則知男子首絰,婦人要帶,不三重爲飾也。云婦人葛絰,不葛帶者,案少儀云婦人葛絰而麻帶。又上檀弓云婦人不葛帶,謂齊斬之婦人也。故士虞禮日婦人旣練,說首絰,不說帶也。注云:不脫帶。齊斬婦人帶不變也。婦人少變而重帶,帶,下體之上也。其大功以下婦人亦葛帶也。故喪服大功章男女並陳,及其變服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是男女共爲,即知大功婦人亦受葛也。云舊說云三糾之練而帶去一股者,舊說云:所至練之時,又三分去一。此旣葬葛帶三重,去其一股,以爲練之帶也。云去一股,則小於小功之絰,似非也者,斬衰旣葬,與齊衰之麻同,斬衰旣練,與大功之麻同,大功之帶,即與小功首絰同。所云同者,?五分去一个,乃三分斬衰旣葬三重之葛帶,去其一服以爲練帶,則是三年練帶小於小功首絰,非五服之差次,故云似非也。云易服,謂爲後喪所變也者,以身先有前喪重,今更遭後喪輕,服欲變易前喪,故云爲後喪所變也。云其爲帶,猶五分絰去一耳者,以婦人斬衰不變帶,以其重要故也。婦人旣重其要,恐要帶與首絰麤細相似同,故云其爲帶猶須五分,首絰去一分耳。以首尊於要,但婦人避男子而重要帶耳。云喪服小記曰:除成喪者,其?也,朝服縞冠者,證當祥祭之時所著之服,非是素縞麻衣也。云此素縞者,玉藻所云縞冠素紕,旣祥之冠者,引之者,證此經大祥素縞麻衣,是大祥之後所服之服也。云麻衣,十五升布深衣也者,案雜記篇云:朝服十五?。此大祥之祭,旣著朝服,則大祥之後,麻衣麤細,當與朝服同者,故知十五?布深衣也。云謂之麻者,純用布,無采飾也者,若有采飾,則謂之深衣,深衣篇所云者是也。若縁以素,則曰長衣,聘禮長衣是也。若縁之以布,則曰麻衣,此云麻衣是也。云大祥除衰杖者,以下三年問篇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旣稱終畢,是除衰杖可知也。云黒經白緯曰纎者,戴德變除禮文矣。云舊說纎冠者,采纓也者,以無正文,故以舊說而言之。云無所不佩,紛帨之屬,如平常也者,此謂禫?旣畢,吉?以後,始得無所不佩。若吉祭之前,禫祭雖竟,未得無所不佩。以其禫後尚纎冠玄端黄裳,故知吉?以後,始從吉也。若吉祭在禫?旣畢以後,始從吉也。若吉?在禫月,猶末純吉。七虞記云:是月也,吉?而猶未配。注云:是月,是禫月也,當四時之祭月則?,而猶未以某妃配,則禫之後月,乃得復平常。
易服者何?爲易輕者也?以前文云易服者,先易輕者,故記者於此經更自釋易輕之意,故云何爲易輕者也。言有何所爲得易輕者,故下文釋云旣有前喪,今又遭後喪,得以後喪易換前喪輕者也。
斬衰之喪,旣虞卒哭者,謂士及庶人也,故卒哭與虞並言之。□若大夫以上,則虞受服,故喪服注云天子諸侯?,大夫旣,虞,士卒哭而受服輕者,包言斬衰受服之時,而遭齊衰初喪,男子所輕□者,得著齊衰要帶,而兼包斬衰之帶也。若婦人輕首,得著齊衰首絰,而包斬衰之絰,故云輕者包也。
重者特者,男子重首,特留斬衰之絰;婦人重要,特留斬衰要帶,是重者特也。
注說所至可貳。
正義曰:此言包、特者,謂於此斬衰旣、虞卒哭,遭齊衰之喪,或云包,或云特者,斬衰、齊衰旣是重服,舉此言包、特,則知齊衰大功亦包特也。卑,謂男子卑要,婦人卑首,欲明卑者可以兩施。兩施,謂施於齊衰,又得兼斬衰,以其輕卑之故,得可以兩施。云而尊者不可貳者,尊,謂男子尊首,婦人尊要,故事尊正得尊於重服,不可差貳兼服輕也。
旣練遭大功之喪,麻葛重者,斬衰旣練,男子除首絰,婦人除要絰,男子唯有要帶,婦人唯有首絰,是其單也。今遭大功之喪,男子首空,著大功麻絰,婦人要空,著大功麻帶。男子又以大功麻帶易練之葛帶,婦人又以大功麻絰易練之葛絰,是重麻也。至大功、旣虞,卒哭,男子帶以練之故葛帶,首著期之葛絰。婦人絰其練之故葛絰,著期之葛帶,是謂之重葛也。
注此言至之重葛。
正義曰:謂大功、旣虞卒哭之後,大功葛帶輕於練之葛帶,故男子反帶其練之故葛帶也。云絰期之葛絰者,以男子練時,首絰旣除,今經大功又旣葬,其首則有絰,大功之葛絰,今云期之葛絰,以大功葛絰旣與練之葛帶麤細相似,非上下之差,故大功葛絰但麤細與期之絰同,故云絰,期之葛絰,但麤細與期同。其實大功葛絰,前於服問篇巳釋也。云婦人絰其故葛絰帶,期之葛帶者,大功旣葬之後,大功首絰,輕於練之葛絰,故反服其練之故葛絰帶。謂婦人練後要帶巳除,今大功巳葬,其要則帶大功葛帶也。謂之期葛帶者,麤細與期同,其實是大功葛帶也。
齊衰至服之, 此明齊衰旣虞卒哭,遭大功之喪,以後服易前服之義也。
麻葛兼服之者,即前文輕者包。重者特之義。今齊衰旣虞卒哭,遭大功之喪,易換輕者,男子則大功麻帶易齊衰之葛帶,其首猶服齊衰葛絰,是首有葛,要有麻,故云麻葛兼服之。兼服之文,據男子也。婦人則首服大功之麻絰,要服齊衰之麻帶,上下俱麻,不得云麻葛兼之也。
注此言至其輕。
正義曰:包,特著其義。兼者,明有絰帶耳者,以卑者可包尊,須持著其尊卑之義,故於斬衰重服言□。兼者,不取其義,直云絰帶麻葛兼有,故於齊義輕服言之。於男子而論,其實同也。云不言重者,三年之喪,旣練,或無絰,或無帶。言重者,以明今?有者,鄭以旣遭大功之喪,麻葛重,此文承麻葛重下,所以不稱麻葛重者,以三年之喪,旣練之後,男子除首絰,是或無絰也。婦人除要帶,是或無帶也。所以稱重,以於先旣單,今首絰。?有,故須稱重。云期以下固?有矣者,言男子首之與要,固當?有絰帶矣,婦人亦然也。旣不似旣練之單,所以不得稱重也。
斬衰至服之, 此明五服。葛之與麻麤細相同。同者,與後兼前服也。麻同則兼服之者,以後服之麻與前服之葛麤細同,則得服後麻兼前服葛也。案服問篇,小功緦不得變大功以上,此小功之麻得變大功之葛,緦之麻得變小功之葛,謂成人大功之殤在長中,服問已釋也。
兼服之服重者,則前文重者特是也。
則易輕者也,謂男子婦人則易換輕者,前文輕者包是也。
注服重至受矣。正義曰:云則者,則男子與婦人也者,以前文麻葛兼服之,但施於男子,不包婦人。今此易輕者,男子則易於要,婦人則易於首,男子婦人俱得易輕,故云則者,則男子與婦人也。云凡下服,虞,卒哭,男子反其故葛帶,婦人反其故葛絰者,此明遭後服初喪,男子婦人雖易前服之輕,至後服旣葬之後,還須反服其前喪,故云男子反服其故葛帶,婦人反服其故葛絰。但經文據其後喪初死,得易前喪之輕,注意明也。後旣易以滿,還反服前喪輕服,故文注稍異也。禮記正義卷第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