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舊法賑濟免河北貸糧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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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8:43

請依舊法賑濟免河北貸糧出息

王  巖叟:

臣伏以救災䘏患,惟恐有所不至以傷其仁者,先王之用心也。隨施以有求,乗危以論利,蓋不忍焉。臣按 祖宗賑濟舊法,災傷無分數之限,人戸無等第之差,皆得借貸,但令隨税納元數而已,未甞有息也。故四方之人霑恵者普,銜恩者深,郡縣倉庾以陳易新者多。其後刻薄之吏隂改舊法,必待災傷放税七分以上,方許貸借,而第四等以下方免出息,殊非朝廷本意。縁災傷放税,多是監司以聚歛爲急,威脅州縣,州縣又承望風?,不復躰心。朝廷以災傷的實分數餘放,若放及七分者,災傷已是十分,况少肯放及七分,又六分之與七分,相去幾何?毫?之間,何以辨别?幸而得爲七分,則有借貸;不幸而爲六分,則無借貸。但繫檢災官吏一言之髙,下而被災百姓幸不幸相逺如此,不可不察也。三等而上,均爲赤子,均遇天災,豈容因災偏令出息?計其所得則甚少,論其所損則實多,乖陛下平一之心,虧朝廷光大之施。臣乞復如舊法,不限災傷之分數,並容借貸,不拘民戸之等第,均令免息。庶幾聖澤無間,感人心於至和,天下幸甚。如允臣所奏,其河北、京西、淮南等路昨來水災州縣,乞先次指揮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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