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體

轻识古籍-繁体

共 348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8 10:57

之體

或曰:諸家所出敎體,皆取聲、名、句、文,或通取所詮之法。?,何單取文字耶?由是故云文字?含聲、名、句、文。此明具四法也。聲?言音,名、句、文三?聲上屈曲表示,名詮諸法自性,句詮諸法差别,文?是字,爲二所依也。問:四法之中,文字最居其末,云何攝聲等法耶?答:所以能攝者,有二意:一、能顯文字,有其三處,謂心上顯?意識境,聲上顯?耳識境,色上顯??識境。今取初者,故能攝之。二、有聲未必有名、句、文,有文則必有聲、名、句,前前未必有後後,後後必有於前前,如苗必有根,根未必有苗也。以是義故,故攝聲等。文字性空下,明攝所詮理也。謂依於般若,顯乎文字,文字本空,?是般若,無别文字體也。然有二意:一、體屬緣生,無自體故;二、非别有一法爲文字體故。此皆意顯般若是文字體也。其猶鎔金成?,??是金也。

浏览 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