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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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4:51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三

唐上都西明寺沙門釋道世玄惲撰。

十惡篇第八十四之四

?語部

述意。

惟夫禀形人世,逢斯穢濁之時。受質僞身,恒作虚?之境。所以?想虚搆,惑倒交懐。違心背境,出語皆虚。誑惑前人,令他?解。致使萬苦爭纒,百憂總萃。種虚?之因,感得輕賤之報。地獄重苦,更加湯炭。迷法亂真,實由?語也。引證。又正法念經偈云。

?語言說者。 惱一切衆生。

彼常如黑暗。有命亦同死。

語刀自割舌。 云何舌不墮。

若?語言說。 則失實功德。

若人?說語。口中有毒虵。

刀在口中住。 炎火口中然。

口中毒是毒。 地上毒非毒。

口毒割衆生。命終墮地獄。

若人?說語。 自口中出膿。

舌則是泥濁。 舌亦如熾火。

若人?讒語。彼人?輕賤。

爲善人捨離。 天則不攝護。常憎嫉他人。 與諸衆生惡

方便惱亂他。因是入地獄。

又優婆塞戒經偈云。

若復有人。  樂於?語。  是人現得。

惡口惡色。  所言雖實。  人不信受。

衆皆憎惡。  不喜見之。  是名現世

惡業之報。  捨此身已。  入於地獄。

受大苦楚。  饑渴熱惱。  是名後世

惡業之報。  若得人身。  口不具足。

所說雖實。  人不信受。  見者不樂。雖說正法。  人不樂聞。  是一惡人

因緣力故。  一切外物  資生減少。

以此證知。?語之人三世受苦。又禪祕要經云。若有四衆。於佛法中爲利養故貪求無厭。爲好名聞而假僞作惡。實不坐禪。身口放逸,行放逸行,貪利養故自言坐禪,如是比丘犯偷蘭遮。過時不說,自不改悔,經須臾間卽犯十三僧殘。若經一日至於二日,當知此比丘是天人中賊,羅刹魁膾,必墮惡道,犯大重罪。若比丘、比丘尼實不見白骨,自言見白骨,乃至阿?般?,是比丘、比丘尼誑惑諸天龍鬼神等。此惡人輩,是波旬種,爲?語故,自說言:我得不淨觀,乃至頂法。此?語人命終之後,疾於電雨,必定當墮阿鼻地獄,壽命一 從地獄出,墮餓鬼中,八千歲時,啗?鐵丸,從餓鬼出,墮畜生中生,恒負重?,復剥皮,經五百生,還生人中,聾盲瘖啞。癃殘百病以爲衣服。如是經苦不可具說。又正法念經偈云:

甘露及毒藥, 皆在人舌中。

甘露謂實語,?語則爲毒。

若人須甘露, 彼人住實語。

若人須毒者, 彼人?語說。

毒不決定死,?語則決定。

若人?語說, 彼得言死人。?語不自利, 亦不益他人,

若自他不樂,云何?語說?

若人惡分别, 喜樂?說語,死墮火刀上, 得如是苦惱。

毒害雖甚惡,唯能殺一身,

?語惡業者, 百千身被壊。

又佛說須賴經云:佛言:夫?言者,爲自欺身亦欺他人。?言者,令人身臭,心口無信,令其心惱。?言者。令其口臭。令其身色。天神所棄。?言者。亾失一切諸善根本。於己愚冥,迷失善路。?言者。一切惡本。斷絶善行閑居之本。

又正法念經。閻羅王責䟽罪人。說偈云。

實語得安樂。 實語得湼槃。

?語生苦果。今來在此受。

若不捨?語。 則得一切苦。

實語不須買。 易得而不難。

實非異國來。非從異人求。

何故捨實語。 喜樂?語說。

?語言說者。 是地獄因緣。

因緣前巳作。唱喚何所益。

?語第一火。 尚能燒大海。

況燒?語人。 猶如燒草木。

若人捨實語。而作?言說。

如是癡惡人。 棄寶而取石。

若人不自愛。 而愛於地獄。

自身?語火。此處自燒身。

實語甚易得。 莊?一切人。

捨實語?語 癡故到此處。又智度論說偈云。

實語第一戒。 實語升天梯。

實語小如大。?語入地獄。

又薩婆多論云。不?語者,若說法議論,傳語一切是非。莫自稱爲是,常令推寄有本,則過也。不爾,斧在口中。又十誦律云:若語高姓人,云是下賤;若兩眼人,云是一眼,竝得?語。又語一眼人:汝是瞎眼人,竝得輕惱他罪。正報頌曰:

?語誑人巧, 地獄受罪拙,

燄鋸解其形,?鐵耕其舌。

灌之以洋銅, 磨之以?鐵,

悲痛碎骨髓, 呻吟常嗚咽。習報頌曰:

?語入三塗, 三塗罪已決。

餘業生人道,被?常憂結。

還爲他所誑, 恨心如火?,

智者勿尤人, 驗果因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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