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舉御史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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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1:56

乞舉御史劄子

以空疎備位執法,當得僚佐以助不逮。竊見兩院御史見止三人,而兩人辭免未入,不獨言者寡少,於朝廷得失有所不盡,而六察所治,事務至煩,力有不及,則百司怠廢。頃者員缺不補,動經歲月,衆論莫不疑怪。臣竊見唐制,臺官皆大夫、中丞自辟,有不由此除授,勅命雖行,皆拒而不納。至本朝雖稍損其舊,然亦必令本臺與兩制分舉,而人主自擇其可者用之,初無執政用人之法也。然人才之難,非獨今日,故自唐太宗以來,兼設監察裏行,以待資淺之士,而祖宗舊制,亦許用京朝官知縣以上,立法稍寛,易於應格。近日舉法,須得實歷通判一考,人物衰少,莫甚於今,而獨於言事官重爲艱阻,實未?當。臣頃在内外制,見每有詔下,同列相視,患無合格可舉之人,所舉旣上,又多不用。?於前任臺官中推擇任使,雖云舊人,不免出自執政所可,殊失祖宗博舉之意。臣今欲乞並詔本臺及兩制,依放舊制,舉升朝官初任通判以上,或第二任知縣,從聖意選擇,補足見闕,仍依舊置監察裏行。所貴祖宗選任臺官,舊法不至隳壊,而綱紀之地易於得人,亦免遺曠。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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