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文正公文集卷第二十
共 511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6 23:18
司馬文正公文集卷第二十
章奏五
論制䇿等第狀
免北使第一狀
免北使第二狀
與樂道論燕飲狀
論兩府遷官狀
建儲劄子
荒政劄子
論夜開宫門狀
論上殿屏人狀
建儲
勸農劄子
乞矝恤陳洙遺孤狀
論環州事宜狀
論蘇安靜狀
論張方平守邊輕易狀
論均稅官吏乞隨功過量行懲勸狀
論張方平第二狀
論制䇿等第狀
右臣近蒙差赴崇政殿後覆考應制舉人試卷内?、?兩號,所對䇿辤理俱髙,絶出倫輩。然?所對命秩之差、虚實之相養等一兩事,與所出差舛。臣遂與范鎭同議,以?爲第三等,?爲第四等。詳定官已定從覆考,?知初考官以爲不當,朝廷更爲之差官重定,復從初考,以?爲不入等。臣?以國家置此六科,夲欲取材識髙逺之士,固不以文辭華靡、記誦雜愽爲賢。?所試文辭,臣不敢言,但見其指陳朝廷得失,無所顧慮,於四人之中最爲切直。今若以此不蒙甄收,則臣恐及下之人皆以爲朝廷虚設直言極諌之科,而?以直言披黜,從此四方以言爲諱,其於聖主寛明之德,虧損不細。臣區區所憂,正在於此,非爲臣已考,爲髙等苟欲遂非取勝而已也。伏望陛下察臣愚心,特收?入等,使天下之人皆曰?所對事目雖有漏落,陛下特以其切直收之,豈不美哉!謹具狀奏聞,伏候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