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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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28

深衣第三十九

正義曰案鄭目録云名曰深衣者以其記深衣之制也。深衣連衣裳而純之以采者,素純曰長衣,有表則謂之中衣。大夫以上,祭服之中衣用素。詩云:素衣朱襮。玉藻曰:以帛裏布,非禮也。士祭以朝服,中衣以布,明矣。此於別録屬制度。鄭云大夫以上祭服中衣用素者,謂天子大夫以其四命,與公之孤同爵弁自祭,故中衣用素。云士祭以朝服,中衣以布者,亦謂天子之士,與諸侯大夫同。案少牢諸侯大夫祭以朝服,故天子之士亦祭以朝服。朝服用布,故中衣以布。其諸侯之士,自祭以?端,?端則朝服之衣,但其裳異耳。中衣亦用布也。案詩云素衣朱襮,晉人欲薦桓叔,桓叔大夫得用素衣者,國人以國君之禮待之,故欲薦素衣也。其長衣、中衣及深衣,其制度同。玉藻云:長中繼揜尺。若深衣則縁而巳。下云縁廣寸半。凡深衣?用諸侯、大夫、士夕時所著之服,故玉藻云朝?端,夕深衣。庶人吉服亦深衣,?著之在表也。其中衣在朝服、祭服、喪服之下。知喪服亦有中衣者,檀弓云:練衣黃裏。注云:練中衣以黃爲内是也。伹喪服中衣不得繼揜尺也,故喪服云帶縁各視其冠,注云:縁如深衣之縁。是喪服中衣用深衣,則深衣縁之以采,故下云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以青之屬也。唯孤子深衣純以素,但以縁而巳,不與長衣同。其吉服中衣,亦以采縁。其諸侯得綃黼爲領,丹朱爲縁。郊特牲云綃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禮。則知大夫士不用綃黼丹朱,但用采純而巳矣,無文以明之。其長衣以素縁知者,若以采縁,則與吉服中衣同,故知以素縁也。若以布縁,則日麻衣,知用布縁者,以其稱麻衣,故知也。其喪服之中衣,其純用布,視冠布之麤細,至葬可以用素縁也。練則用縓也。其詩之麻衣,則與此別,彼謂吉服之衣也。所以此稱深衣者,以餘服則上衣下裳不相連,此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

古者至篇末,義曰:此一篇從?至末,?論深衣。□□□□□□解□□□□□□入蓋有制度者,以作記之人爲記時,深衣無復制度,故稱古。□□衣蓋有制度。言蓋者,疑辭也。以應規、矩、繩、權、衡者,此則制度之事,所應者備在下文。

短母見膚,  深衣所取覆形體,縱令稍短,不得見其膚肉,若見膚肉則褻也。

長母被,士者,其衣縱長,無覆被於土爲汙辱也。

續衽鉤邊者,衽謂深衣之裳,以下闊上狹謂之爲衽,接續此衽而鉤其旁邊,即今之朝服有曲裾而在旁者是也。

注續猶至裾也。

正義曰:衽當旁者,凡深衣之裳十二幅,?寛頭在下,狹頭在上,?似小要之衽,是前後左右背有衽也。今云衽當旁者,謂所續之衽當身之一旁,非爲餘衽悉當旁也。云屬連之,不殊裳前後也,若其喪服,其裳前三幅,後四幅,各自爲之,不相連也。今深衣裳一旁則連之相著,一旁則有曲裾掩之,與相連無異,故云屬連之,不殊裳前後也。云鉤讀如鳥喙必鉤之鉤者,案援神契云:象鼻必卷長,鳥喙必鉤。鄭據此讀之也。云若今曲裾也,鄭以後漢之時,裳有曲?,故以續祍鉤邊,似漢時曲裾。今時朱衣朝服,從後漢明帝所爲,則鄭云今曲裾者,是今朝服之曲裾也。其深衣之衽,已於玉藻釋之,故今不復言也。

要縫半下,  要縫,謂要中之縫,尺寸闊狹,半下畔之闊,下畔一丈四尺四寸,則要縫半之,七尺二寸。

注三分至寛也。

正義曰:此據裳之一幅分爲二幅,凡布廣二尺二寸,四寸爲縫,一尺八寸在三分之一,分爲六寸,減此六寸,以益於下,是下二幅有二尺四寸,上二幅有一尺二寸,故云三分,要中減一以益下。下容舉足而行,故冝寛也。裕之髙下,可以運肘。

袼謂當臂之處,袂中髙下,冝稍寛大,可以運動其肘。袂二尺二寸,肘尺二寸,是容運肘也。

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者,袂長二尺二寸,并縁寸半爲二尺三寸半,除去其縫之所殺各一寸,餘有二尺一寸半在從肩至手二尺四寸。今二尺一寸半之袂,得反詘及肘者,以袂屬於衣幅,闊二尺二寸,身脊至肩但尺一寸也。從肩覆臂,又尺一寸,是衣幅之畔,覆臂將盡,今又屬袂於衣,又二尺一寸半,故反詘其袂,得及於肘也。

當無骨者,帶若當骨,則緩急難中,故當無骨之處。此深衣帶,下於朝祭服之帶也。朝祭之帶則近上,故玉藻云:三分帶□,□居二焉。是自帶以下四尺五寸也。□□□□幅以□□□□  深衣,其幅有六,每幅交解爲二,是二幅也。

注古者方領。

正義曰:鄭以漢時領?嚮下交垂,故云古者方領,似今擁咽,故云若今小兒衣領但方折之也。

負繩及踝以應直。

正義曰:衣之背縫及裳之背縫,上下相當,如繩之正,故云負繩,非謂實負繩也。

故規者,行舉手以爲容者,所以袂圎中規者,欲使行者舉手揖讓以爲容儀如規也。

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負繩,背之縫也。抱方,領之方也。以直其政,解負繩,以方其義,解抱方也。言欲使人直其政,敎,欲使政敎直方其義,欲使義事方正也。

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記者旣明方直之義,故引坤卦之六二直方以證之。案鄭注坤之六二云:直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生動直而且方。

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者,言裳下之齊,如權之衡,低仰平也,欲以安其志意,而平均其心也。

注完且至而已。正義曰:可苦衣而易有也,以其完牢,乃可於苦事衣著,故庶人服之以完牢故也。而易有者,以白布爲之,不湏黼黻,錦繡之屬,是易有也。云深衣者,用十五升布鍜濯灰治者,案雜記云朝服十五升,此深衣與朝服相?,故用十五升布。鍜濯,謂打洗鍜濯,用灰治理使和熟也。然則喪服麻衣?似深衣之制,不必鍜濯灰治,以其雜凶故也。云自士以上,深衣爲之次者,案玉藻諸侯夕深衣,祭牢肉,又大夫士朝玄端,夕深衣,是深衣爲朝祭之次服也。云庶人吉服深衣者,深衣是諸侯之下,自深衣以後,更無餘服,故知是庶人之吉服。喪服有衰裳,包貴賤上下無差,亦明庶人吉服乃深衣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者,所尊俱在,故衣純以繢。言具父母,則父母俱在也。大父母則亦然也。若其不具,一在一亡,不必純以繢也。

具父母,衣純以青者,唯有父母而無祖父母者,以爲吉不具,故飾少而深衣領縁用青純,降於繢也。若父母無,唯祖父母在,亦當純以青。

純袂,縁,純邊廣各寸半者。純袂者,純,縁也,謂純其袂縁,則袂口也。又云縁讀爲緆,謂深衣之下純也。純邊者,謂深衣之旁側也。廣各寸半者,言純袂口及裳下之緆,并純旁邊,其廣各寸半,言表裏合爲三寸。

注純謂至寸矣。

正義曰:純謂□ 者,解經中二箇純字,一是純袂,二□□□?□縁之也。□□□,  口也。經言純袂,恐口外更縁,故云□袂,則是縁其袂口也,非是口外更有縁也,故分明言之。云縁,緆也,解經縁字讀爲緆,謂深衣下畔也。故旣夕禮云:明衣縓綼緆。鄭注云:在幅曰綼,在下曰緆。今經云此緆,則深衣之下縁也。云縁,邊衣裳之側,解經純邊也。深衣外衿之邊有縁也。裳?前後相連,然外邊曲?揜處,其側亦有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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