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知食處

轻识古籍-繁体

2023-12-08 17:29

第二?知食處

僧祗律云:淸旦當作施食?等,?以諸部會通,隨實作?。或言:我常乞食。:我常自食已食。:我常食,僧常食。,:我無請處,?乞食。:我無請?,?食已食。:我無請處,?食,僧常食。:?有請處,?依背緣。:我有請處,當捨與人。:我?得食,施與比丘,或:我比丘,?檀越施與正⾷,?施比丘。檀越於我不繫,我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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