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丁元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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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2:53

與丁元珍書

某頓首。過廣,曾欲作書遣人奉詗動止,以有故亟歸,是以雖作書而不果遣。辱敎,承知屢賜問,然不得也。亦嘗附狀,何爲皆不至乎?曹振佳士,已爲發令狀,如此人,雖微元珍之敎,固不敢失,況重以元珍之見喻乎?前書已報左右,恐不到,故復以聞。求郡固且止,甚荷見敎。然某之所請,不爲無辭。若執政不察,直以爲辠,則某何敢解免?如欲盡其辭,而然後加之辠,則某事固有本末,非今日苟然欲避煩勞而求佚也。古者一道德以同俗,故士有揆古人之所爲以自守,則人無異論。今家異道,人殊德,士之欲自守者,又牽於末俗之勢,不得事事如古,則人之異論可悉弭乎?要當擇其近於禮義而無大譴者取之耳。不審足下終將何以爲僕謀哉?秋冷,自愛重之望。冬間復到廣州,冀或一邀從者,爲境上之會,不審可求檄來否耳。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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