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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2:57

東南事體,絶與西北諸邊不同。西北諸邊雖是兵財殫弱,而成法具在,儲糧畜兵,歲有畫一,只是廢墜不舉耳。若東南事體,一則以海宼猝?,事屬于草創,一則以連年被宼,力盡于支吾,取辦一切,未慮經乆。其大者臂指相使之體統未明,唇齒應援之機宜莫辨。至如浙直?募之兵,則朝南而暮北。有今日在浙江應募,明日在淮、揚應募者,如暫時顧倩之人;主人不淂而有之,又安得而用之!軍需則移東以補西,一年之財只彀半年支用;無名之費百出于民,而軍人告缺四月、五月缺糧者往往而是;大率昔人?謂不終歲之計也。 祖宗時備倭規制、沿海屯田、水寨諸法、漫然無跡可考矣。故西北諸邊、莫急于振舊廢、東南海僃、莫急于定新規、此其大較也。然往時浙直軍需、多倚各省恊濟、自例罷協濟之後、而窘急甚矣。胡總督近有乞留運米借鹽銀之奏、葢以軍需無處、甚不得巳、全仰此一著救急。望曲成之。以幸東南。其經乆之策。容共酌處奉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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