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民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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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2:03

兵民第四十四

事固有出於不得巳而爲後世之利者。分兵民一也。割燕蘇二也。何謂分兵民之利。人生而天界之才界之才則付之禄。隨其精粗 其髙下使食其技而資其身。是未有知其所由然者也。故士大夫讀詩書。執射御。習書計。髙可以治人。不可以爲役。而禄從之矣。農工商賈。服田疇。通貨賄。運機巧。上可以雄里閭。下可以養親戚,而利從之矣。有人於此,才力過人,操行凡鄙,上不能爲吏,下不能爲民,天舁之才而無以資之,嬰之以勞苦,迫之以饑饉,不羣起爲盗,則無以求濟其欲,此勢之所必至。自秦漢以來,天下未嘗無是患也。唐衰而府衞之兵廢,朝廷有禁兵,藩鎭有衙兵,兵民之分,蓋漸於此。及五代之際,而㸃?之兵分布内外,於是兵民判矣。使民出其賦以養兵,兵盡其力以衞民,民有耕耨之勤,而兵有征成之勞,更相爲用而不以相德,此固分兵民之本意也。至於山林之材武,田里之凶悍,放蕩無著之人,一?於伍符尺籍,食其粟,衣其帛,俛首受笞而不敢肆,居則學 劔,出則效首級,積?月以取祿位,有其才必得其養,氣頗相從,凡凶人勇夫皆萃於軍中,然後人人各得其歸。故雖凶旱水溢,天下小小不寧,而盗賊不起,較之漢、唐之間,十不三四。天下隂享其利,而不知其故也。然儒者方且攘臂而言民兵之便,民力旣盡於養兵,而又較版圖,數丁口,使之執干戈、習戰陣,奪其農時而齊之以鞭扑,民有怨心而責其效死以報國,求信其私說而不䘏後害。嗚呼!其亦未之思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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