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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4:25

四庫著錄總目稱原書五卷,凡十二篇。篇名散見于永樂大典者,祇存其九:曰沿革,曰省舍,曰儲藏,曰修纂,曰職掌,曰選任,曰官聯,曰恩聯,曰祿廩。是本僅存三卷,凡六篇。除官聯、選任、修纂外,有書籍校讎國史,爲四庫本所無,意必可補其闕矣。而庸知不然。武英殿聚珍本與是本篇次不符卽篇名相同,而所收各條屬於他篇者。亦比比皆是。如沿革篇內闌入原書官聯第一第六條。儲藏篇內闌入書籍第五至第八第十二條。修纂篇內闌入書籍第十九條。校讎第二第五第八第十第十二條。國史第九條。職掌篇內闌入官聯第五第七至第九第十二條。選任篇內闌入國史第七條,惟官聯篇未見他類。然是本官聯篇凡十二條,第二條聚珍本未錄。選任篇凡十三條,第五、六條未錄。修纂篇凡十五條,第四、第九、第十一至第十四條未錄。以此推之,其他六篇必多遺佚,且所錄各條有不完者,有分合錯亂者。顚倒訛奪,不勝枚舉。然大典編輯無緖,纂修四庫諸臣裒輯叢殘,憑空排比,得此已非易易,固不能執是本以相責也。是本遇宋諱、玄、鉉、桓、完、勾、購、愼等字多闕。末筆必自宋本傳錄。然有可疑者,卷首進書申省原狀。何以特闕。書凡十有二篇。六字,五卷何以作三卷?南宋館閣錄依是書體例編纂,其篇目亦以沿革省舍儲藏居前。而是本何以卷一卽爲官聯,選任次第。亦嫌未合。意者影寫之時,原書僅存三卷,狀文已被剜改,卷第亦有移動,寫官依樣描畫,故致有此舛誤。若如黃復翁言爲影寫者所爲,則何不並將書凡十有二篇六字,改爲書凡六篇,反盡泯其痕迹乎?是可見此六字原書久作空白矣。原書每卷之上中下字,黃氏指爲書賈所塡,細辨誠信聚珍本,校勘殊愼,有可以糾正是本者,別撰校記,附印如左。海鹽張元濟

卷次 葉,次 行次  本書。       聚珍本一  三  後九,  其祕書省事亦掌  爲下有之字。爲四  前十,  而蘭臺亦所藏之,  亦下有有字。書五  前十  其書省      其下有祕字。後八  則所掌祠祭祀版  祀作祝

而已。

十三 後二,  自後五六歲不出  官,作宦仕官。二  十三。 後十王欽若檢校太師,  王上有加字。十四。 前一  直集賢院,初暐初作祈。後四景祐一年︵一爲  一作元,注謂當作二二字之半形︶   年

三  一,  後三知制誥范果,    果作杲。六。  前八  請出御集錢解其  錢作箋義。七,  後五天章閣待講,    待作侍。後八  內殿承制正從禮,  正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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