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 号)以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1〕4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民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考试地点: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仪容仪表、沟通与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思维思辨能力、专业意愿趋向等)三方面,满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6日8:00-12月10日10:00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六、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二)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或网上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就读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三)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弹性学制,采用网络课程、集中面授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 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四人间2000元/生•年,六人间1400元/生•年。
(三)代管费(书本费等):600元/生•年,学年末据实结算、多余退还。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流程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网上报名 |
10月28日9:00至 11月4日17:00前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报名、填报志愿:输入学院招生代码5656选择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填报意向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 |
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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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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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 |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考试实施 |
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 |
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
11月26日15:00至27日8:45 |
考生来校报到,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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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9:00开始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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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起 |
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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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12月10日12:00前 |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录取通知书 |
12月31日前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按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学校 2021 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18 号)文件规定及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所有考生须扫描场所码,接受体温测量,“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入校,如未按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影响考生正常参考,后果自负。
(三)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三)咨询电话:028-69805888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9805010
(五)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scwxzy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