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唐英年等20人任职的通知 国务院(2007年23号)

联合创作 · 2007-06-23 00:00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
唐英年等20人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07〕66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国务院2007年6月23日决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
  任命唐英年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曾俊华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黄仁龙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俞宗怡(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曾德成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少光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林瑞麟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周一岳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陈家强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孙明扬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林郑月娥(女)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马时亨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郑汝桦(女)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张建宗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邱腾华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黎栋国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袁铭辉为海关关长;
  任命汤显明为廉政专员;
  任命邓国斌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邓竟成为警务处处长。

                       国 务 院           
                         二○○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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