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或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联合创作 · 2002-01-29 00: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或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02年1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公布  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调整一批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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