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联合创作 · 2004-06-29 00:0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建服务型政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共18项,其中取消16项,调整2项(见目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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