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8年6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取消31项行政权力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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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7年4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其中1项行政法规设定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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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5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74项、下放62项。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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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8年1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自2018年2月21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87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59项,调整管理层级2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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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5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2015年9月15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8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8项、下放31项、调整35项。本次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中,有37项非行政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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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22年3月1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自2022年4月19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取消27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1项行政权力事项,委托32项行政权力事项,属地化管理16项行政权力事项。
一、取消27项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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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2017年9月21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再次下放19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
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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