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 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3年16号)

联合创作 · 2003-04-26 00: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03年4月26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12月23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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