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省属事业单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省属事业单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03年3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公布 自2003年3月20日起施行)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的要求,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对64个省属事业单位及厅局转实体单位的10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附件所列省属事业单位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
附: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省属事业单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3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省属事业单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3项)
一、云南省档案局
1.云南省档案学会学术论文评选的认定
2.晋升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科技事业单位的审核,晋升国家二级和省级档案管理科技事业单位的审批
3.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目标达到国家二级、省级的审批
二、云南省教育厅所属的云南省电化教育馆
建立校园无线调频广播网的审核
三、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所属的云南省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委员会
设立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核
四、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审查
五、云南省农业厅所属的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1.农作物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2.生产试养未经审定蚕种的审查
3.蚕种生产的省际间合作制种的审批
六、云南省农业厅所属的云南省家畜改良工作站
1.停止生产、推广省内畜禽品种的审批
2.省管畜禽人工授精人员的考核发证
七、云南省农业厅所属的云南省兽药监察所
兽药生产企业质量检验负责人任命和变更的备案
八、云南省卫生厅所属的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学生定点配镜单位的许可
评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08年1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四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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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3年7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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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3年10月14日六届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11月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
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0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3项)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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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决定
(2001年2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公布 自2001年2月7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应对加入世贸组织(WTO)的形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省人民政府对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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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2年12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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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
(2010年2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省政府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实施机关)以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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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22年6月13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7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将部分省级行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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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4年9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布《黑龙江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省级初审和国家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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