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永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永福县统计局
永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永福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2286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350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858人,下降2.08%,年平均下降率为0.21%。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县共有9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78529户,集体户1384户,家庭户人口为220744人,集体户人口为79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59人。
- 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3342人,占84.5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304人,占15.44%,其中壮族人口为23738人,占10.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5314人,下降2.6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456人,增长1.31%。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119878,占52.43%;女性人口为108768人,占47.5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47相比下降0.26。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永福县 | 52.43 | 47.57 | 110.21 |
永福镇 | 49.04 | 50.96 | 96.25 |
罗锦镇 | 53.08 | 46.92 | 113.14 |
百寿镇 | 53.97 | 46.03 | 117.26 |
苏桥镇 | 53.98 | 46.02 | 117.28 |
三皇镇 | 54.61 | 45.39 | 120.33 |
堡里镇 | 53.08 | 46.92 | 113.14 |
广福乡 | 52.41 | 47.59 | 110.14 |
永安乡 | 55.22 | 44.78 | 123.29 |
龙江乡 | 54.48 | 45.52 | 119.66 |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6526人,占20.35%;15-59岁人口为131823人,占57.65%;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297人,占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616人,占16.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03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20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56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9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58人上升为61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022人上升为1014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174人下降为3436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163人下降为37151人。
表4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6年提高至8.40年。
表5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八、文盲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713人,文盲率[7]为4.78%。
九、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8363人,占38.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0283人,占61.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189人,乡村人口减少40047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5.88个百分点。
图2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4岁人口为46526人,15-59岁人口为131823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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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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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永福县统计局永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永福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10-23 |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县常住人口[3]为2286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350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858人,下降2.08%,年平均下降率为0.21%。 | RAG-ES | 2024-10-23 |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全县共有9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