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25号) 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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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7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 7 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7月11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干杰
2019年8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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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25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44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王军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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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03年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1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02年9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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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6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36 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文件规定,公安部决定对以下4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1年6月6日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9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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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2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4年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32 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公安部对涉及劳动教养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公安部决定:对9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公安机关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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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7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7 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12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干杰
2017年12月20日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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