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2011年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7 号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我部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和修改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2.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附件1:
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规章名称 |
文 号 |
施行日期 |
废 止 理 由 |
1 |
劳动部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 劳部发 |
1993.11.5 |
其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代替。 |
2 |
劳动部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 劳部发 |
1995.1.1 |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代替。 |
3 |
劳动部 |
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 | 劳动部令 |
1996.10.1 |
已被《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代替。 |
4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 人核发 |
1994.3.8 |
已被2007年1月4日颁布施行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代替。 |
5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 | 人核培发 |
1995.3.31 |
已被2008年2月29日颁布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代替。 |
6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 人核培发 |
1995.7.18 |
已被2009年7月24日颁布施行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代替。 |
7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 | 人核培发 |
1995.8.11 |
关于公务员申诉,已被2008年5月14日颁布施行的《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代替;关于公务员控告,公务员法已作原则规定,暂行规定中有关内容与公务员法表述不一致。 |
8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 | 人外发 |
1995.9.21 |
其制定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被废止,其内容已不符合公务员培训的需要。 |
9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 人发 |
1996.1.29 |
已被2008年2月29日颁布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代替。 |
10 |
人事部 |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 | 人发 |
1996.7.19 |
已被2009年7月24日颁布施行的《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代替。 |
11 |
人事部 |
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 | 人发 |
1996.9.13 |
已被2006年4月9日颁布施行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代替。 |
附件2:
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规章名称 |
文 号 |
施行日期 |
修 改 条 文 |
1 |
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 |
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 劳人培 |
1987.1.1 |
将名称修改为“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
2 |
人事部 |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 人调发 |
1992.10.16 |
将第十七条中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3 |
劳动部 |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 劳部发 |
1995.1.1 |
将第十四条中引用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第十五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
4 |
劳动部、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劳部发 |
1996.5.1 |
将第二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5 |
人事部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事部令 |
2005.1.1 |
将第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