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银川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复函(2006年24号)

联合创作 · 2006-01-01 00: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银川海关
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复函

国办函〔2006〕4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银川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宁政发〔2006〕3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银川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