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5月1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3]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为36481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02166人相比,增加645934人,增长21.52%,年平均增长率为1.97%。
二、家庭户^[4]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014090户,家庭户人口为32372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3人减少1.0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13588人,占52.45%;女性人口为1734512人,占47.5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9上升为110.32。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94865人,占24.53%;15-59岁人口为2442251人,占66.9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10984人,占8.52%;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6963人,占5.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3137901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6829人,汉族人口为4433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42151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6315人,汉族人口增加198107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0198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72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48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133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507人上升为110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364人上升为70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2850人上升为1575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589人下降为 32108人。
七、城乡^[5]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3443人,占35.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4657人,占64.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622854人,乡村人口增加2308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06个百分点。
八、地区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拉萨市867891人,日喀则市798153人,昌都市760966人,林芝市238936人,山南市354035人,那曲市504838人,阿里地区123281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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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区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3]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为36481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02166人相比,增加645934人,增长21.52%,年平均增长率为1.97%。二、家庭户^[4]人口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014090户,家庭户人口为32372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3人减少1.04人。 | RAG-ES | 2024-09-10 |
三、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13588人,占52.45%;女性人口为1734512人,占47.5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9上升为110.32。四、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94865人,占24.53%;15-59岁人口为2442251人,占66.9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10984人,占8.52%;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6963人,占5.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8个百分点。五、民族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3137901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6829人,汉族人口为4433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42151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6315人,汉族人口增加198107人。 | RAG-ES | 2024-09-10 |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0198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72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48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133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507人上升为110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364人上升为70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2850人上升为1575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589人下降为 32108人。七、城乡^[5]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3443人,占35.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4657人,占64.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622854人,乡村人口增加2308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06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