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长寿县设立重庆市长寿区的批复(2002年3号)

联合创作 · 2002-01-01 00:03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长寿县

设立重庆市长寿区的批复


国函〔2001〕1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长寿县设立长寿区的请示》(渝府文〔2001〕27号)收悉。同意撤销长寿县,设立重庆市长寿区,以原长寿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寿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凤城镇。

长寿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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