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的批复(2002年19号)

联合创作 · 2002-01-01 00:19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

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的批复


国函〔20024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安市长安县撤县设立区的请示》(陕政字200268)收悉。同意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以原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韦曲镇

长安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二年六月二日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