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2015年12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公布 自2015年12月9日起施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行政服务项目不再纳入权力清单管理。经过对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服务项目进行清理,部分清理结果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18项行政服务项目直接转为行政许可项目(其中5项行政服务项目转为行政许可项目后即行下放),14项行政服务项目合并后转为5项行政许可项目,12项行政服务项目并入原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