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11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郑栅洁
2024年1月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令第8号)等9件规章予以修改。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9件)
决定修改的规章(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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