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商务厅实施的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委托哈尔滨市商务部门实施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商务厅实施的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委托哈尔滨市商务部门实施的决定
(2017年4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省商务厅实施的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委托至哈尔滨市商务局实施。省商务厅和哈尔滨市商务局要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委托实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及时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实施后,哈尔滨市商务局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以省商务厅名义行使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加强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省商务厅负责对哈尔滨市商务局的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指导、监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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