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联合创作 · 2020-01-01 00:00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一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662603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300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0397人,下降10.82%,年平均下降率为1.08%。

                                                                                                    单位:人

图1-1第三、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216867户,集体户 5118户,家庭户人口为630484人,集体户人口为3211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0人减少0.79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62137人,占99.9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66人,占0.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80764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7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6%。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二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办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镇办人口

17个镇办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办有 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办有4 个,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镇办有9个,少于2万人的镇办有 3个。

二、镇办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7个镇办中,有2个镇办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2个镇办为:奉先街道办和紫荆街道办,分别增加25033人和21058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镇办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三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办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2252人,占50.14 %;女性人口为330351人,占49.86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36下降为100.58。

图3-1 第三、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人口数(人)

二、各镇办人口性别构成

17个镇办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 以下的镇办有4个,在100至 102之间(含100,不含102)的镇办有6个,在102 至104之间(含102,不含104)的镇办有 4个,在104及以上的镇办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四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办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2]人口为117369人,占17.71%;15-59岁人口为390905人,占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4329人,占23.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6198人,占16.0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3.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9.72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14个百分点。

二、各镇办人口年龄构成

17个镇办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镇办有2个,在56%-60%之间的镇办有11个,在56%以下的镇办有4个。

14个镇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全县平均水平,其中,1个镇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123063人,16-59岁人口为385211人。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五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办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1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1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581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2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28人增加为832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354人增加为1361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0968人下降为4615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1409人增加为22834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9年提高至9.4年。

17个镇办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的镇办有1个,在9年至11年之间的镇办有5个,在9年以下的镇办有11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3](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0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813人,文盲率[4]由3.08%下降为2.39%,降低了0.6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4]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六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办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0039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43.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2564人,占常住人口56.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9162人,乡村人口减少17955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8.08个百分点。

图6-1 第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城镇人口比重

                                                   单位:%

二、流动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102869人,流动人口为10286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040人,省内流入人口为9882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5596人,增长1.18倍;流动人口增加55596人,增长117.61%。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时光轴

RAG8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蒲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一号)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662603人。二、人口增长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4300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0397人,下降10.82%,年平均下降率为1.08%。                                                                                                    单位:人RAG-ES2024-09-11
图1-1第三、四、五、六、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RAG-ES2024-09-11
         三、户别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216867户,集体户 5118户,家庭户人口为630484人,集体户人口为3211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0人减少0.79人。四、民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62137人,占99.9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66人,占0.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80764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7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6%。注释:[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AG-ES2024-09-11
浏览 64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